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金属屏蔽盾构机电缆,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中国水电五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项目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成都轨道交通18号PPP项目是由成都地铁公司与中国电建共同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本项目金属屏蔽盾构机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项目部所需金属屏蔽盾构机电缆。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金属屏蔽盾构机电缆 |
UGEFP3*150+3*70/3 mm2(8.7/15kv) |
米 |
4900 |
2018年3月1日前到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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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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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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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不对价格作任何调整。
4、交货时间:2018年3月1日前全部到场。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工地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制造企业须具备盾构机电缆的生产能力,年生产同类产品能力不低于10万米。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区域经销商、区域代理商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近 3 年内在国内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地铁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其中2014、2015、2016年三年内电缆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 1000万元或 5万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应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7%)。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5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填写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邮箱:510785806@qq.com,以供招标组织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A703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陈丽霞
电 话:028-84475188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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