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范围为临建电缆实行招标,需用计划周期为招标人指定日期开始至工程竣工 (实际进度以招标人现场指令为准)
巢湖市栖凤山庄(黛岚苑)安置点工程
1、采购内容:临建电缆(详见招标清单)
原则上选取合理最低价中标.
1、质量标准:
2、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满足GB/T 31840-2015的有关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材料质量及服务必须满足我方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方面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
3、材质证明书:材质证明书随货及时送到工地。
4、服务质量:应承诺严格执行招标方随时提出的计划要求,并对我方关于质量配合等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5、实验和检验: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实验、检验。
1 、运输、装卸:
(1)运输、装卸责任及费用:供方应以最适宜保证产品性能和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数量损失及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事故责任等均由供方承担。
(2)运输方式:货车
2 、交付时间
供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严格按需方进场计划单所约定进场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如违约二次,需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供货方供货,供方不得提出异议。因供方供应不及时给需方导致的损失,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3、 交付地点:巢湖市栖凤山庄(黛岚苑)安置点工程施工甲方指定地点
4、 工作要求:
(1) 供方应当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时间限制、载重限制及道路限制等规定,安全准时的将货物运抵需方指定位置,承担交通运输及环境保护责任。供方不得以不清楚需方工地现场情况或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限制规定为理由延误交货期限,或做出额外索赔、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2) 供方应当遵守需方施工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需方现场调度及安全管理。供方车辆在进入需方现场前后,不得鸣笛、加速行驶,严防噪音超标。供方应做好运输车辆清洗等工作,确保需方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管理目标实现。
1、验收人员:
需方授权产品接收签字人 张辉 签字方可有效。
2、检验方法
(1)技术资料验收内容及要求:
a、产品送货单
b、产品生产许可证(注明原件存放处)
c、原材料检验合格证明
d、满足合同条件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材质证明
上述资料需加盖供方公章,供方未提供,需方可不予验收。
(2)数量验收:按到场且抽检试验合格数量验收。如发现缺量,则当批货款按缺量比例相应扣除且供方需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现场抽检:双方约定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抽检。
3 检验、试验结果处置
(1)供方产品经检验发生不合格项,需方应在不合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1日内,对质量有异议内容向供方书面提出。供方须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需方现场给予解决。双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时,可到共认的技术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其相关费用及连带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但不免除供方对于货物的质量履约责任。
(2)经检验,若产品质量不合格,供方无条件退货或更换,费用由供方承担且需方保留因此事件造成的索赔权利。
1、供货交付的货物质量、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需方同意利用的货品,双方协商按质论价。需方不能利用的货品,或供方未能按时向需方提供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供方应在2小时内免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产品。同时供方将就导致需方遭受损失或向第三人承担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承担的违约责任等),供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2、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供方应及时照数补供。供方供货超出需方实际使用量的,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3、供方送货、结算人员违反需方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因供方向需方提供虚假发票造成需方需重复缴纳税费或受政府部门处罚,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供方必须及时更换合格发票、承担需方相应经济损失,并向需方支付结算总价5%的违约金。
5、如果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历天内供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需方将从合同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6、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需方有在支付供方的任一笔货款中扣除供方违约金的权利。
1、网络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云筑网通过已经注册认证成功的账号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9日11时整。
2、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经通知可直接登录云筑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相关费用(如有)
3.1凡资格审查入围的分包商,须按 / 元/套的标准向招标人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此费用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一概不予退还。
3.2凡资格审查入围的分包商,须交纳人民币 /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者转入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开标后十五日内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凭收据)。未按时投标者或中标后不能按承诺签订合同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3交费方式: 现金缴纳或银行转账
3.4交费截止日期: / 年 / 月 / 日 ,未交纳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购买费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招标单位: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巢湖市栖凤山庄(黛岚苑)安置点工程施工
联系人: 刘鸣 联系电话: 15312328771
注:公告内容及招标文件以上传的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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