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物资】大连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电缆采购(第二次挂网)
发布时间:2019-11-14 14:03:25
采购名称:大连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电缆采购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采购编号:DLFGS-2019-10-1
公告内文
流水号:(谈)2019111400020 1.谈判条件本项目大连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大修)供电设备安装工程已由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发改投资字[2018] 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地铁工程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供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电力电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2.1项目概况:快轨3号线起于大连火车站,途经核心区和大连开发区大部分区域,到达金石滩旅游度假区,沿线设车站12座,车辆段1座,是大连核心区与开发区之间联系的主通道。快轨3号线于2000年开工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由香炉礁至金石滩,二期工程由大连火车站至香炉礁,一期工程于2002年建成,全部工程于2004年建成,线路全长48.882km。快轨3号线投入运营已近17年,各设备系统故障率逐年上升,可靠性不断下降,已严重影响线路正常运行和运营安全。 2.2谈判内容:详见《大连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谈判响应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谈判响应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限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谈判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响应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谈判响应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谈判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本次谈判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限制投标和在业主限制交易名录内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响应。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谈判对谈判响应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大连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谈判响应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谈判响应人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谈判响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谈判响应人需在递交谈判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谈判响应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谈判响应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7日下午12: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谈判响应人请于2019年11月17日12: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谈判的包件;同时将加盖公章后的填写完整的《谈判响应申请表》(见附件2)及可编辑版申请表和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dalianditiewuzi@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谈判响应人名称)。 谈判响应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见4.4),采购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谈判响应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 号:2120 1500 4000 5301 9724 谈判响应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1月21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2号2楼会议室。 5.2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谈判响应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谈判响应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谈判响应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谈判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供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吴波 联系电话: 0411-82286794 传 真:0411-82286794 电子邮箱:dalianditiewuzi@163.com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2号 邮 编:116000 8. 公告附件附件1:竞争性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响应申请表。 2019 年 11 月 4 日 附件1:附件1:大连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docx【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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