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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阳江

发布人:电缆宝dianlanbao 发布日期:2020-12-29来源:电缆宝分享到: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82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平飞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项目名称: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

  ● 拟投资总金额: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57,515.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相关方进入该产业所带来的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所带来的风险;公司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产销规模的大幅度增加,将在资源整合、科研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储备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可能存在运营管理的风险等。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海底电缆是海上风电场和油气田建设的重要设备之一,属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五大类“新能源”中第12项“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的产品。近几年,随着海上风电由“近海走向远海,由浅海走向深海”发展,对海底电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底电缆向直流化、动态化方向发展。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为顺应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大机组、大规模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海缆产品竞争优势,实现公司“布局南方市场,辐射东南亚市场”的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江市东方海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东方”)已在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疏港大道新征133亩土地(土地摘牌情况详见2020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km超高压交、直流海底电缆的产业规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签订投资协议、办理相关事项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等。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阳江东方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阳江东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阳江市东方海缆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9月26日

  3、注册地点:阳江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大楼二楼A5单元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夏峰

  6、经营范围:海缆的生产销售、设计、安装及技术服务(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海洋工程设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海洋工程、输变电配电工程、通信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东方电缆持有阳江东方100%股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

  2、 项目内容:项目需新增主要工艺设备及测试仪器设备72台(套),新增建筑物面积57,616m2。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km超高压交、直流海底电缆的产业规模。

  3、项目投资方:项目由阳江东方全额出资建设,并负责项目总体方案确定、建设、生产。

  4、建设周期: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约2年。

  5、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7,51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9,515.00万元,流动资金8,000.00万元。投资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

  四、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国家宏观战略及产业导向,也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项目基地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高端海洋缆的制造水平,扩大海缆产品的生产规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 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虽然本项目产品所涉行业目前处于迅速增长期,国家发改委及沿海各省均出台了中长期海上风电开发规划,市场需求容量较大;同时,鉴于该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相关电缆企业或其他投资主体进入该产业领域有较高的门槛,但是不排除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相关方进入该产业所带来的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所带来的风险。

  3、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若本投资项目正式实施,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将会增加,公司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产销规模的大幅度增加,将在资源整合、科研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储备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可能存在运营管理的风险。

  如果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相关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海缆产品的性价比,加强成本控制,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保持公司海洋缆产品的竞争优势。公司会加强市场预判,进一步开拓海内外市场,应对相应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并密切跟进项目进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81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潘矗直先生、何行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简历

  潘矗直,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科员,营销管理中心主任助理,综合办主任,海工国际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主要从事公司高端海洋产品脐带缆的产业化、国际化和公司科技管理工作,2018年作为核心成员成功突破国内首根脐带缆市场和国家科技部、工信部多个科技项目,参与的公司国际首根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系统荣获浙江省输配电设备行业协会一等奖。

  何行波,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历任宁波东方线缆公司生产计划科科长、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高压海缆事业部厂长、特种电缆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海缆制造中心总经理,参与的公司国际首根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系统荣获浙江省输配电设备行业协会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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