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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被“拒之楼外” 充电桩解“安家落户”难题

发布人:电缆宝dianlanbao 发布日期:2021-08-06来源:电缆宝分享到:

  编前语

  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8月3日,太原市晋源区开出首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单,相关当事人被罚款500元。

  电动自行车因便捷、环保,成为许多市民出行的首选,然而有关它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2021年5月10日,成都市成华区一小区电梯内电动自行车起火,电梯内5人受伤;7月24日,广州市外卖小哥小林在卧室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电池爆炸致其受重伤……

  解除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安全隐患,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山西晚报派出多路记者,采访《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前后的变化。

  现场检查篇

  偶有电动自行车不守规矩消防部门出手了

  连日来,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晋源区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3日,执法人员在西寨社区检查时发现,西寨社区一号楼内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导致通道不畅。执法人员多方打听,很快找到车主阎某,并与其沟通。在阎某拒绝整改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阎某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经进一步教育,阎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会引以为戒,今后坚决不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内。

  新规出台,电动车应该如何规范停放?如何规范充电?小区物业又该为此事推出哪些举措……8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跟随太原市“并州安全行”和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店大队,来到小店区文华苑小区,对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情况进行检查。

  管控系统让电动自行车“无处可逃”

  太原市小店区文华苑F区,两座相邻的高层住宅成为此次检查的重点。“疏散走道上,怎么可以停放电动自行车呢?”检查中,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店大队队员张蓉发现几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走廊上,一脸急切地说,“按照应急管理部出台的《规定》,8月1日起,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谢经理,通知业主尽快挪走吧。”“刘师傅,你赶快过来一下,联系一下这边几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尽快让他们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区。”现场,文华苑物业公司副经理谢小宝迅速安排物业人员进行处理。

  谢小宝介绍,多年前,文华苑物业公司就针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在小区的东面专门修建了一个电动自行车存车处,用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2019年底,又在两栋高层住宅的六部电梯里安装了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管控系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此次,《规定》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电动自行车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充电所引发的各种安全隐患。

  由于一时联系不上电动自行车的业主,刘师傅将几辆电动自行车暂时挪移至电动自行车停放区。

  张蓉和同事又来到其中一栋高层的电梯内检查,偶尔遇到业主搬东西或上下楼,但并没有发现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的现象。为了检查楼道是否有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大家又通过楼道旁的台阶一层层进行检查,也未发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

  小区院里,散步的居民贾西成告诉山西晚报记者,业主们都意识到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家自觉正确停放电动自行车已成习惯,现在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全部停放在车棚内,楼道内几乎看不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

  针对小区里门厅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现象,谢小宝提出合理化建议:小区物业除了前期的宣传(张贴宣传单、建微信群等),还应入户摸排每户业主电动自行车的拥有情况,根据居民需求和摸排数量,合理地规划、修建停放区。

  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为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规定》一出台,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店大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辖区各街办、社区及相关部门进行宣传,对有关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居民在住宅楼安全出口、楼梯间、楼道乱停乱放现象,以及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处罚措施、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8月1日起,小店大队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利用有关部门、重点单位及九小场所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电动车火灾案例、危害及防范措施等知识,增强公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为使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实现长效管控,小店区引导物业公司对高层住宅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侦探闭锁装置,杜绝了电动自行车从电梯进入住宅和楼道的可能性;物业公司加强门庭、楼道和公共空间等地的管理,随时清理停放在公共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同时,以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桩为基础的小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升级改造已在全区开展,首先考虑住宅小区、回迁区、安置房、人员密集等各类场所,重点对外卖业、快递业等以电动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新型行业进行集中整治。

  目前,太原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仍在进行中。

  山西晚报记者薛建英杨晶实习生任璟怡

  居民体验篇

  停放安全充电方便大家直夸效果好

  在太原市迎泽区、小店区等城区,为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基层社区和物业采取了疏堵结合的办法,从源头上消除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根治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顽疾,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太原迎泽区文庙街道新城北街社区东安路58号院,特意新建了车棚,还安装了智能充电桩并已投入使用。有了智能充电桩,居民只需把车停在充电区插上插头,通过扫码、刷卡等支付方式,就可以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了。

  8月5日,家住东安路58号院的闫师傅下班回到小区,将电动自行车推进了新建不久的智能车棚,熟练地给车子充电。“我上班比较远,这几年一直靠电动自行车解决通勤问题,以前总觉得在家里充电不安全,现在好了,社区帮我们安了这个充电桩,大家就放心多了!”闫师傅高兴地说。

  这里的老住户说,原先院子里只有一个车棚,不能满足大家的停车需求。老旧小区改造开始后,社区联合施工方将院内违建全部拆除,将管线入地,又利用这块地方新建了一个车棚。

  车子有地方停了,可是电动自行车在哪里充电呢?这又成了居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城北街社区充分征求居民的意见后,统一在车棚内加装了智能充电桩,该设备还具有充满自停功能,可避免车辆过夜充电、过度充电,保护电池的同时,也确保了充电安全。“现在,我们社区所辖的38号院、41号院、48号院的存车棚也安装了智能充电桩,采用错峰充电的方式,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新城北街社区主任刘向蕊说。

  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飞线”充电和楼道充电顽疾,在小区安装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是有效治理方法之一。在小店区坞城街道云水明珠社区,3个小区率先安装上了智能充电桩。这些小区分别是:云水世纪明珠小区、文锦世家小区和龙海方舟小区。“目前,可充电的口达到了240个。”社区工作人员说道。

  与此同时,在云水世纪明珠小区A区等住宅楼,还安装了智能阻车系统。在迎泽区解南一社区锦泽苑小区,物业在小区的24部电梯内也全部安装了智能阻车系统,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将电动自行车“拒之门外”,从而降低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同时,建立便民充电棚,让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安家落户”。“我们小区里也有智能阻车系统,存车棚里也安了智能充电桩!”迎泽区桥东街道双一社区居民王女士激动地说,她以前每天推电动自行车回家充电,有一天,她看见孩子和保姆拿着一个U盘插进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口,瞬间一道火苗蹿了出来,U盘也烧坏了,“万幸的是没出大事!现在想起来后背都发凉!如今好了,小区里再没人愿意把电动自行车推上楼充电了。”王女士说。

  小店区文化苑A区的居民们也在讨论身边的这件方便事。“存车棚就能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两块钱就能充满。”居民宋先生说,他已经用了好几次存车棚的充电桩了,安全又便捷。他说,原先,小区里面没有充电桩,大家都是在附近的便利店充电,或者是把电池卸下来,搬到楼上充好后再拎下来。没法拆卸电池的,一楼二楼的住户就从家里扯下来一根电线充电。要是遇到下雨天,他们还得赶紧把电线收了,害怕漏电发生危险。宋先生说,当时,物业多次提醒不让私自扯电线,可大家确实也没有地方充电,于是就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物业。经过紧张的施工,现在,存车棚内已经可以安全、方便地充电了。“咱们也知道消防部门下发了通知,不让电动自行车堵在疏散通道充电,也不让上楼。这下有了专门充电的地方,大家也放心了。”宋先生说,充电桩共有10个车位可以同时充电,只需要用微信扫充电桩上的二维码,付费后,电源就会自动接通,如果充满电用不完充值费用,会自动退回剩余费用。

  山西晚报记者马继玲宋俊峰

  安装篇

  小区智能充电桩由物业提出申请就能免费安装

  小区如何才能安上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如何收费?已安装小区使用中遇到哪些问题?连日来,针对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一一探访。

  智能充电桩扫码充电,不仅方便还安全

  “太方便了,手机一扫码,电动自行车就能在车棚里充电,也不用担心车子遭受风吹日晒雨淋了。”8月4日18时35分,家住省城经园路山水庭院小区的孙女士高兴地说,她所在的小区,2019年就率先安装上了智能充电桩,之前人们总是把电动自行车推回家中充电,在楼道里充电,或者是从楼上“飞线”充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而智能充电桩的安装,彻底解决了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问题。

  小区里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不光业主可以用,走亲访友的,送快递、送外卖的都可以用。“你们这里充电便宜啊,一小时一毛六,我们小区一小时两毛五。”刚从南中环街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这个小区的张先生,扫了一下二维码,准备给自己的电动车充电。“最低充值20元”,当他看到这一提示时,有点儿疑虑,这个小区不常来,充了钱花不完怎么办?“有没有充多少电付多少钱的?”他拨打了客服电话。对方表示,20元就是一个储值金额,等这次充电结束后,用户可随时发起退款。

  免费安装充电桩,电容量不够还可增容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环保、快速便捷等特点,成为大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到近500万辆,其中太原市已突破100万辆。“我们是老旧小区,能不能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不是需要业主花钱?”……8月5日,针对市民的疑问,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可以由物业向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免费为小区建立充电桩,也可以自行寻找充电桩厂家进行安装。“如果有小区想安装充电桩,可以让物业到小区所属地的区域应急管理局申请,我们工作人员会尽快到小区实地勘察场地,能建设几个充电桩、使用什么样的场地等。因为有一些小区局限性比较大,所以必须要具体测量精准才可以正式安装、建设。”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道。

  如果小区电容量不够,还需要物业及时向供电部门申请为小区增容,达到安全使用的标准。

  有的充电一小时0.25元,有的与居民用电价格一致

  “用车棚的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怎么收费呢?会不会比家里的贵?”市民张先生问道。山西晚报记者向小区物业了解到,如果是商业充电桩厂家的话,每家收费不一样,但基本相近。因为物业在选择的时候就会为业主考虑,肯定择优物美价廉的厂家。“在安装的时候我们会考察厂家的实力、后期服务等问题。考察通过后,才会为居民安装。我们也会根据小区居民数量、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比例安装。不要不够用,也不要造成浪费。”一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建设智能充电场所,是太原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智慧用电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架设智能充电桩无需小区业主支付任何费用,电动自行车在此充电按功率和时长计费,普通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一小时只需0.25元,有的智能充电公司,还推出了充值优惠,算下来充电一小时不到两毛钱。

  如果小区已被国网电力公司接收的,那么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用电标准还是按照太原市居民生活用电来收费。第一阶梯为0.477元,第二阶梯为0.527元,第三阶梯为0.777元。

  充电中如果遭遇他人恶意拔充,该如何计费?

  随着越来越多的小区安装了智能充电桩,居民们打心眼里乐开了花。可是,近期有小区居民反映,头一天晚上在车棚充电的电动车,第二天一早去骑的时候,却发现被他人恶意拔掉充电线,充到另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了。“虽然没几个钱,但太耽误事了,我这电动车怕是得骑着上班,蹬着、推着回来了。”遭遇此事的吴先生一脸沮丧地说。

  充电中遭遇恶意拔充该如何处理?会不会被计费?山西晚报记者就此拨打了天天充电的客服电话,对方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后,居民可拨打公司的客服电话,由公司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退费,这样可以减少居民的损失。目前还没有阻止盗充的有效办法,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智能充电平台可以给用户实时推送充电信息,比如充电开始、插座未连接、充电器或电池故障、充电功率异常、充电结束等通知,有的智能充电公司已开始研究解决盗充问题。

  山西晚报记者程洁贾蔚然

  政策法规篇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如若市民需要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通过正规厂家,购买质量过关的电动自行车;定期对电动自行车线路、充电器和电瓶进行检查,排除故障隐患;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合理选择充电和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地点,做到“楼道不停车、电池不入户、人车不同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鼓励在高层住宅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哪些行为会被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规定》中明确物业单位应承担哪些职责

  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张斌介绍,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提醒篇

  电动自行车“上楼”危害大

  易燃易爆炸,火势猛烈。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一旦起火,存在燃烧速度快,火势猛烈的特点,30秒就会引燃整辆电动车以及周边可燃物,且伴随爆炸,给火灾初期扑救带来极大困难。

  高温烟尘+有害气体+“烟囱效应”。电动自行车燃烧会产生两种致命伤害——有害气体和高温烟尘。有害气体是电池不充分燃烧时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会导致中毒,强烈刺激气管引发水肿等;而高温烟尘会灼伤气管,导致窒息。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排气道,发生火灾时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建筑高度越高,烟囱效应越强烈,导致火势、高温烟尘及有毒气体在建筑物内迅速蔓延,人会迅速中毒而失去意识。

  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损失大。大多“上楼”的电动车停放在人员逃生必经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人员逃生困难。高层民用建筑体量大、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可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山西晚报记者杨晶宋俊峰薛建英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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