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询价招标,10分钟反馈,立马获取海量在线报价

电缆宝-电线电缆现货·定制报价在线交易市场

电缆宝首页 > 资讯中心 > 线缆行业动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人:电缆宝dianlanbao 发布日期:2020-04-02来源:电缆宝分享到:

  (上接89版)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2020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20万元人民币,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一致,未发生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且勤勉高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本次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的事项,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三)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四)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20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新CAS22)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原CAS22)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基金-中信银行-中诚信托-2017年中信银行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泰达宏利-平安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专户投资7号单一资金信托”)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71,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注1]: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本期项目投入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4,4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作为公司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用地。2018年12月12日,公司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以自筹资金4,400.00万元用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保证金。2019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4,400.00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83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对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披露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对变更募投项目进行了详细披露。变更原因如下:

  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该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该项目的延缓建设对公司后续海洋缆订单的获取将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能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对“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了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电缆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电缆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东方电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2020年开展铜和铅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紧跟国家战略,推动重大市场和重点项目开拓,全力打造“2+1”市场体系,在国际、国内重大市场、重点项目开拓中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在海上风电领域的市场份额逐步增加。根据公告,2019年公司中标的重大海缆项目约24亿元,2020年截止目前已中标重大海缆项目约29亿元。同时,铜和铅是公司海缆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了规避铜和铅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拟在2020年开展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0年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公司2020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

  ■

  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利用期货锁定采购、销售价格,配合工厂生产和贸易业务,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期货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产品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并且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金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明确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铜和铅商品的价格风险,不接受其它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由于期货、期权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因此,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锁定大批货物和库存,并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节省资金成本,避免资金规模占用。

  2、可有效降低铜、铅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开展铜、铅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在期货、期权市场和现货市场里实现价格主动管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铜、铅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从而保证产品利润更加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拟于2020年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并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2019年度奖励基金的计提依据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2%(包含12%)且相比2018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大于60%(包含60%),则计提比例为8%。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0】1198号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司未计提OIMS奖励基金前实现净资产收益率23.5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72,208,078.29元,较2018年度同比增长175.45%。综合2019年净资产收益率和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2019年OIMS奖励基金的可计提比例为8%。

  三、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拟提取比例及金额

  基于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远超公司的年度盈利预算,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慎考虑,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拟为5%,计提总金额为23,610,403.91(472,208,078.29*5%)元。

  四、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2019年度奖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中计提。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的执行方案

  本方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提,后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据考核办法,结合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评结果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奖励对象,拟定《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及总额符合《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奖励基金的计提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监事会意见

  经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比例及总额符合《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奖励基金的计提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审议本议案的监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一、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2019年4月8日,经公司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目前鉴于以下三点考虑,有必要增加银行授信总额:(1)截止今年3月底公司已获取的银行授信总额度39.10亿元,公司实际已使用授信额已达30亿元;(2)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0亿元,同比2018年度增长22.03%,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目标48.67亿元,若该目标实现,同比2019年度预计增长31.89%,流动资金需求量将明显增加。今年一季度公司已公告项目中标金额30.41亿元,其中海缆中标项目占比大幅增长,对应的保函开具需要占用大量银行授信额度;(3)公司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正加紧建设中,竣工验收后将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配套。

  综上所述,现有综合授信总额度40亿元已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二、综合授信具体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申请增加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即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权所需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独立董事的薪酬调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的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的议案》,拟同意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票据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有银行或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将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循环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票据质押及保证金质押等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

  2、有利于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解决购销活动中收付票据期限以及金额错配问题,减少货币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程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应付票据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可能会造成暂时性流动性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量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做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障质押票据的额度充足,尽力防范追加保证金的风险发生。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其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5万股(包括新股发行3,135万股,老股转让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0元,新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25,70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39.7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567.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4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2.71万元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2,194.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2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基金-中信银行-中诚信托-2017年中信银行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泰达宏利-平安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专户投资7号单一资金信托”)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71,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鉴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成投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8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325.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9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无余额,相关存放账户已销户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系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计划于舟山实施,但因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经公司2018年4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缓实施该项目。该项目暂缓后,为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变更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项目。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多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2月24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4年12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2015年7月15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2015年12月4日公司将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1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2月3日、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11日和2016年4月13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12月29日,公司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1-3月,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0,000万元。公司已于规定期限内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3月,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0,000万元。公司已于规定期限内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4年12月24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一年内滚动使用。2015年1月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丰支行签订“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以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该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5日到期赎回。

  公司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一年内滚动使用。2018年1月23日,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协议,以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兴业证券兴融2018-1号固定收益凭证理财产品。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协议,以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赎回全部理财产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暂未产生效益。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中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补充流动资金5,001.86万元和1,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补充流动资金6,001.86万元(其中1.86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该等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资金额多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之说明。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该项目正在逐步推进,因此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下转91版)

关注“电缆宝”公众号

免费获取海量采购、招标、现货、线缆价格最新信息

采购招标 | 现货市场 | 厂商报价

电缆宝提供每日最新电线电缆价格行情及电线电缆资讯的实时报道;电缆宝只为您关注您所关注的!

委托找货

在线询价

客服电话:400-8118-365

电话咨询

扫一扫

免费入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