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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电线电缆企业因供应的电线电缆产品有质量问题,被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供应商不良行为通报处理

发布人:电缆宝dianlanbao 发布日期:2020-01-03来源:电缆宝分享到:

近期,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1月)      2020-01-03》,公告内容称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公告中有5家电线电缆企业因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抽检不合格而被通告。这5家线缆企业为: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江苏广汇电缆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尚融电缆有限公司。这5家线缆企业因各类原因而上榜供应商不良行为,依相关处理管理条例,这5家线缆企业被处以不同的处理。

这5家企业具体的的不良行为描述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处理范围如下所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不良行为描述

处理措施

处理范围

1

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该供应商供应2018年新余市10kV及以下 配电网线路“三跨”改造工程,招标批次为NPXY18的架空 绝缘导线,经抽样送电科院检测中发现:绝缘厚度不符合 标准要求。依据国网公司《电网物资抽检结果分类分级导 则》规定,属Ⅲ级质量问题。

2020年1月3日-2020年3月2日在江西 公司暂停中标资格。


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导地线


2

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供国网贵溪市供电分公司寄存的架空绝缘导线, 2019年10月29日经国网江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样品 绝缘厚度试验结论不合格。依据试验结论判定属Ⅲ级物资 质量问题。

2019年11月25日-2020年1月24日在 江西公司暂停中标资格。

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导地线


3

江苏广汇电缆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供国网赣州公司电力电缆,2019年9月25日经国 网江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样品直流电阻检测试验结 论不合格,依据试验结论判定属Ⅱ级物资质量问题。


2019年11月25日-2020年3月24日在 江西公司暂停中标资格。

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电缆


4

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供赣州公司2017年老城区“整片整区”建设改造工 程用电力电缆,2019年4月4日,经电科院检测,绝缘偏心 度试验、电缆结构尺寸检查不合格。规定绝缘偏心度≦ 0.10,实测0.12,规定外护套平均厚度≧3.8mm,实测 2.8mm,规定外护套最薄点厚度≧3.4mm,实测2.1mm。依 据试验结果判定为Ⅱ级质量问题。


2019年5月31日-2019年9月30日暂停 中标资格4个月。


电缆


5

无锡市尚融电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南昌公司对无锡市尚融电缆有限公司供南昌公司招标批次为1817AH的10kV架空绝缘导线进行抽检,送检经检测,绝缘热延伸试验和导体直流电阻试验结果不合格,绝缘热延伸试验(200℃,20N/ cm2),负载下伸长率(负载15min时)最大175%,实际断裂;冷却后永久伸长率最大15%,实际断裂;规定20℃导体直流电阻最大0.443Ω/km,实际0.498Ω/km。超出额定值5%,属于Ⅱ级 问题。


2019年2月2日-2019年6月2日,暂停 无锡市尚融电缆有限公司在江西公 司架空绝缘导线标包中标资格4个月 的处罚。


架空绝缘导线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附件1所示。

新修订的《细则》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


说明: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经业主单位认可;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且检测合格,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诚信等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5.对于前期不履约或未能正常履约的,供应商应提供整改报告及能够正常履约的支撑材料。

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邮箱:jxgysgl@163.com

联系电话:0791-88646597


附件1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编号:2020-01

附件2 关于××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模板)

附件3 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附件1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编号:2020-01.pdf【下载】

附件:附件2 关于××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模板).doc【下载】

附件:附件3 供应商承诺书.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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