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对郑阜铁路项目临泉站、界首站电缆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60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 .本标段施工内容为:郑阜铁路站房工程临泉站、界首站。
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平台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1. 投标人应当为中国中铁电线电缆准入企业;
2.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2 月 25 日10:00至 2019 年3 月 1 日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2 月25 日9:30至 2019 年 3 月 1 日20: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时请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3.请投标人先响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高新支行,银行账号:3761 2010 0100 0063 48)。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招标名称。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成功汇款后,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6:30后下载)。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参加本次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交易平台中“投标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状态的,不会影响投标人平台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建议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响应界面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选项),并按照要求书面递交投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或网上报价填写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 3月 19 日 9:30。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19 年3月 19 日9:0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3 月 19日9:30。
开标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8号楼7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9 年 3 月 19 日9:30
3.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之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通知。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6层
中铁十局咨询:李云鹏 袁庆
联系电话:18660120808、18660395137
技术咨询:吕小伟 15053143937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3761 2010 0100 0063 48
附件1:公告附表-电缆
序号 |
包件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 |
\ |
米 |
5324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应当为中国中铁电线电缆准入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自身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经产品检测报告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CCC认证证书及其他必要资料,并对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完整应答。详细内容请见技术规范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三份与中国中铁下属单位同类物资有关的销售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6.履约信用要求:应提供与业绩证明相对应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物资由中标人负责所有产品采购、物流、进场复试(复试费用单独列明)、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
1000 |
|
2 |
导线 |
米 |
202526 |
|||
3 |
米 |
96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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