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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四电集成项目通信专业同轴电缆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人:电缆宝dianlanbao.com 发布日期:2023-05-05来源:电缆宝阅读数:142分享到: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四电集成项目通信专业同轴电缆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金甬铁路四电集成项目已由《关于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初步的批复意见》(铁总鉴函【2017】9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四电集成项目部。本项目通信专业JY-TX-07(同轴电缆)第一次公开招标后流标,现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下行正线自甬台温铁路云龙站至沪昆铁路义乌站(不含)建筑长度188.3公里;上行正线自云龙站至沪昆铁路鹤田线路所建筑长度185.6公里。其中桥梁59.127km,隧道93.516km,桥隧比81.06%。本线设置云龙、奉化、溪口、新昌、嵊州、南山湖、虎鹿、东阳、苏溪9个车站。其中:云龙、奉化为既有车站,苏溪为新设越行站,虎鹿为预留越行站,其余为新建中间站。

配套工程包括东孝站改造工程及既有沪昆铁路鹤田线路所至东孝段按增设CTCS-2级列控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工程。

正线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级;

(2)正线数目:双线;

(3)设计行车速度:160km/h、预留200km/h;

(4)线间距:4.4米;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2800m;

(6)限制坡度:6‰;

(7)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8)牵引种类:电力;

(9)机车类型:HXD系列,动车组;

(10)闭塞方式:自动闭塞;

(11)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高集装箱列车条件。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四电集成项目通信专业同轴电缆二次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至  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投标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3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3.1.7.4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四电集成项目通信专业同轴电缆二次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2021-2023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0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第一次公开招标时已经购买过包件的投标人,不需再次缴纳标书费,但是需按4.3条规定重新报名。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同时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仅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同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后当日(2023年5月17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招标人所在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沿江西路799号。联系人:杨再强  联系电话:18806501005  邮 编:311200)。邮寄信息上必须注明投标厂家名称】

5.2各投标人应及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四电集成项目部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沿江西路799号

联 系 人:杨再强

电    话:18806501005

电子邮箱:eebjywz@163.com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6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牛雨溦     

电    话:010-63976652

电子邮箱:eebkzzb@126.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四电集成项目通信专业同轴电缆二次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23 年5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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