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中国金茂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电线电缆采购。
1.3工程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泰祥路和源路交叉口西行200米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各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样品,并封样。同时携带企业资质,产品检测报告,非生产厂家的经销商还需携带生产厂家的资质及授权委托书。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纪检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2档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八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按厂家提供的样品验收,检尺、点数;并作见证取样复试,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及进场计划分批进场。
6.5交货地点: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施工现场。
七、结算方式
1)预付款:无
1)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经甲方签字确认收到,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为每次到货总价80%(抵扣预付款后)。
2)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调试完毕,并结算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货物价款(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除外)。
7.2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开标时间: 见网上招标期限
九、联系人:陈美玲 联系电话: 151315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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