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电信2019年保定至沧州干线光缆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9-06-11 17:31:33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9-06-12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9-06-18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电信2019年保定至沧州干线光缆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BJCG-HBDX190603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河北电信2019年保定至沧州干线光缆工程施工项目为保定枢纽楼机房-保沧高速和石黄高速交接处省干光缆施工服务,预估金额255万元(含税),拟中标1家投标人。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备注:最终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量以批准的工程设计为准。 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如投标人的任何一个分项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本地网及以上光缆施工经验合同含税额应至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且实施经验中至少体现一干或省干光缆施工。 2.1.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管理团队:至少须配备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2名专职安全员。 2.1.6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台吹缆机。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本项目所有实施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工程服务期限,保额不得低于可能出现的最大风险赔付额,若未按照规定办理,风险部分投标人自行承担;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2.2.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2.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2.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2.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2.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2.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2.9 被责令停业的; 2.2.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2.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2.2.13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具体地址: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种珂瑾,13273411586(如现场报名,请务必提前联系) 1) 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双面复印件; 4) 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电汇底单须注明项目名称); 5) 税务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不允许改动))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电子版文件:税务信息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可编辑版,以U盘形式提供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4.1.4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件; 4) 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扫描件(电汇底单须注明项目名称); 5) 投标人税务信息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4.1.3第5)条)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4.1.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6 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上述证明文件须先提供原件扫描件,再将纸质文件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我方将于确认收到上述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次日寄出。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不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3 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7月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具体地址: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网站、比德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昆仑大街69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311- 8521178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种珂瑾 底有为 杨会霞 宗楠 电 话:13273411586 13343217938 电子邮件:chongkejin@citcc.cn 户 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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