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 招标范围:本次北京丽泽商务区菜户营安置房项目电缆招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项目、直营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 原则
4.1 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 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 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 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 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保修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5.3 档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 质量基本条件: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 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 验收方式:点数、量尺、称重;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 交货时间:按项目计划时间进场。
6.5 交货地点:二局三直营北京丽泽商务区菜户营安置房项目现场,负责运输及卸车。
七、结算方式
7.1 本次招标结算方式为:现款(信用证)、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六个月商业承兑汇票。
7.2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
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7.3报名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算完成后必须按时足额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 15030538292
采购详情 采购单 招标公告-电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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