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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佳莲学院里一期项目-临电电缆招标公告(补录)

发布人:电缆宝dianlanbao.com 发布日期:2019-06-13来源:电缆宝阅读数:619分享到:

西安佳莲学院里一期项目招标公告(补录)临电电缆、配电箱供货


中国 陕西省佳莲学院里住宅1#-11#、商业S1#-S6#及地下车库项目总包工程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佳莲学院里住宅1#-11#、商业S1#-S6#及地下车库项目临电电缆、配电箱供货

2

建设地点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33号

3

  工程规模

佳莲学院里住宅1#-11#、商业S1#-S6#及地下车库项目总包工程项目是启迪(北京)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北京佳莲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大型科技住宅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71亩,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住宅及会所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佳莲学院里住宅1#-11#、商业S1#-S6#及地下车库项目一期工程,包含地上住宅及地下车库,其中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173298.31㎡

4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完成本项目临电电缆、配电箱供货的供应。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

5

承包方式

材料供应

6

场地条件

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接受招标人现有条件,并按招标人现有条件,对完成本项全部内容所需的工作进行报价。

且承包人不提供任何临时办公及生活设施;

7

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按日历天计(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冬歇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承包人发出的 《开工令》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8

质量标准

详见合同

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计15天。

10

投标保证金

11

履约保证金

12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3

领取标书和图纸日期

时间:2018年 3月3日  下午 14:30时至 16:30时,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4

踏勘现场

时间:自2018年 3 月 4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费用及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详细地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33号

联系人:         电话:

15

提交答疑问题

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5日下午15:00时前(须附送电子文本)

地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33号

16

招标答疑会

不正式召开答疑会,采用投标人提问,2018年3月6日上午11:00时前统一用澄清与答疑书面方式回复。

17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8年 3月7日下午17:00时前

地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33号

18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共计3份,电子文件一份(附U盘),

19

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33号

联系人:贺雏     电话:18622632786  邮件:18622632786@139.com


1.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承包人),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 招标说明

2.1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2 设计说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3 承包内容及工期要求

3.1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 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 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注: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的电子文件仅供参考,电子文件内容若与书面的招标资料不一致,以书面的招标资料为准。)

6.2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6.4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对于答疑要求,应以电子文件和传真形式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地点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于答疑会当天将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并通知投标人接收, 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明确澄清文件的所有内容。

7.2 在答疑会时提出的澄清要求,不仅包括招标文件内容,还包括对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列项、数量的疑问,招标人会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对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列项、数量的疑问,组织工程量清单的核对、修正工作。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7.4 若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澄清答疑文件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并通知投标人接收,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明确澄清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修改、补充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汉语(简体中文)。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全面响应。投标文件由经济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要求投标人基本按规定目录编制投标文件,可对目录内容的局部进行合理调整,但投标文件必须包括规定目录的所有内容。

10.2 经济标的规定目录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0.3 以上资料需在要求部位加盖公章。

10.4 提供用U盘装载的电子文件一套,内容包括经济标包含的所有内容。(注:电子文件仅供参考,供评标时汇总使用,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以书面为准);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同时提供电子文件(书面格式如与电子文件不符则以书面格式为准)。

11.2 电子文件必须使用Microsoft Word及Excel格式。

12 投标报价

12.1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综合单价计价编制依据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12.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承包范围的全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参考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若认为有漏项、多项或工程量调整的,应自行提供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并在其中反映有关调整,但不得更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

12.3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按最低报价执行。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4 投标人需在报价中体现投标总价实体工程费构成。

12.5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周边村民及政府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 投标货币

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  。

14.2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3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15.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有效期满或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后7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5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其投标;

15.5.2 中标人拒绝按标后协商结果修正其最终投标报价;

15.5.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6.5 电子文件必须使用Microsoft Word及Excel格式,并且必须使用不易损坏的U盘作为其载体。电子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在回标时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及递交。电子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标书密封包装(投标书电子文档同标书一起封装),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应用正本复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17.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7.2.1 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7.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7.2.2.1 工程名称: 佳莲学院里住宅1#-11#、商业S1#-S6#及地下车库项目临电电缆、配电箱供货

17.2.2.2 2018年 3月 8日14 时 3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7.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17.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9.2 招标人可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 标

22 开标

22.1 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和评标。

23 评标原则

23.1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报价、资源投入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选择技术方案优、企业经营好、项目班子素质高、设备先进、具有丰富施工经验和良好信誉、综合实力强且报价合理较低的投标人。

24 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中标通知书的授予

26 中标通知书授予标准

26.1 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授予其投标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且具备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与其匹配的合理投标价格的投标人,且该投标人必须已办理了在当地施工的有关手续,并已取得当地建委的批准意见,并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能力和资源。

26.2 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而且不解释不中标原因。

27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7.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采购详情 采购单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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