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9年5G室内建设配套光电复合缆集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9-06-17 14:47:07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9-06-18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9-06-24 17:00:00 | |||||||||||||||||||||||||||
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9年5G室内建设配套光电复合缆集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9年5G室内建设配套光电复合缆集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BJDX1900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计划招标采购低烟无卤阻燃型光电复合缆,其中光电复合缆(低烟无卤阻燃)1.5mm²类别预估采购数量3000000米;光电复合缆(低烟无卤阻燃)2.5mm²类别预估采购数量300000米。 1.2项目性质:工程物资类招标。 ★1.3交货时间:自招标人下发采购订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订单内全部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交货地点:北京市内,具体地点以招标人实际指定地点为准。 ★1.5保修期: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起不低于24个月,详见技术规范书。 1.6主要技术参数: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招标人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 1.8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名。
注1:本项目采购数量为估算规模。 注2:份额按金额划分如下:第2名投标总价高于第1名投标总价1.2倍的,第1名份额70%,第2名份额30%; 第2名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第1名投标总价1.2倍的,第1名份额60%,第2名份额40%。 关于框架协议中标预估金额计算方法的说明:中标第一名投标金额为X,第二名为Y,若中标份额分别为70%、30%,则第一名的中标预估金额为(X*0.7+Y*0.3)*0.7,第二名的中标预估金额为(X*0.7+Y*0.3)*0.3;若中标份额分别为60%、40%,则第一名的中标预估金额为(X*0.6+Y*0.4)*0.6,第二名的中标预估金额为(X*0.6+Y*0.4)*0.4。 ★1.9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
注:投标人投标单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至少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GB/T19001标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2.3投标产品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产品(光电复合缆(低烟无卤阻燃)1.5mm² 、光电复合缆(低烟无卤阻燃)2.5mm² )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2016年及以后)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仅须提供最近1年的。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2.5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签署的同类项目(光电复合缆或光电混合缆)的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少于3份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近1年(2018年)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商用经验,须至少提供一份供货证明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须含框架订单)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相应的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合同或框架订单下相应的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业绩数量按合同或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6代理商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投标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1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处于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6)财产被重组、查封、扣押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8)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投标产品(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06 月18 日至 2019 年 06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尚座大厦1801房间(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乙97号18楼)(请务必在购买前电话项目联系人)。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填写招标文件出售及审核登记表并将标书费转至华信公司支付宝账户hxgylzb@hxdi.com,将招标文件出售及审核登记表、支付宝付款底单交付相关工作人员。 (2)邮件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以邮件方式发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lianghong@hxdi.com,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填写招标文件出售及审核登记表并将标书费转至华信公司支付宝账户hxgylzb@hxdi.com,将招标文件出售及审核登记表及支付宝付款底单发到指定邮箱lianghong@hxdi.com。 注:(1)转账时须在支付宝备注栏注明以下内容:“北京19003+供应商简称”,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快速辨识转账信息并及时完成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发放。 (2)支付宝账户“hxgylzb@hxdi.com”是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除此之外,我公司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也不再发布其他购买标书的支付信息。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7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十层信息通信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二。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投标人注册 7.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大街乙97号18楼 邮 编:100010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 左经理 联 系 人: 梁宏、邢岚英、张子明 电 话: 010-58503196 电 话:19910399870、13750840059、1335719101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anghong@hxdi.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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