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一、二期互通箱变、电缆更换维修及可变信息情报板修复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8〕17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 冀交招核字[2019]E033批准,项目业主为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互通箱变更新工程 对全线12座互通箱式变电站进行更新。其中,张北南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张家口北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张家口南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太师庄互通200kVA箱式变电站1座;胶泥湾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宣大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三马坊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北辛庄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西方城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蔚县东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蔚县东109国道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蔚县南109国道互通100kVA箱式变电站1座。 主要工程内容:制作12座箱式变电站及基础,接地系统制作12组,更换10kV电源T接点电杆上高压隔离开关12组,高压避雷器12组,制作接地系统12组;更换箱变附杆上高压隔离开关12组,高压避雷器12组,制作接地系统12组,制作箱变变电站围栏12组。 (二)电缆更换工程 分别利用原箱式变电站10kV线路作为10kV电源,为原有低压出线回路供电,对相关10KVYJLV22—8.7/15KV—3×50进线电力电缆进行更换,共计1500米。重新制作箱变附杆户外50平方毫米高压电缆头12个,箱式变电站内户内50平方毫米高压电缆头12个。 (三)可变情报板更新工程 1.对石家庄方向K56+600、K58+100、K90门架式情报板更换显示屏进行更新,共计3套。屏体显示面积为10m×1m,像素管采用琥珀色Led。 2. 对张家口方向K10+800、K39+600、K52+900、K70+200悬臂式情报板更换显示屏进行更新,共计4套。屏体显示面积为4m×2m,像素管采用琥珀色Led。 3. 对石家庄方向K29+045、K37+800,张家口方向K54+800悬臂式情报板控制箱进行更换,共计3台。 4.对张家口方向K10+800、K39+600,石家庄方向K56+600、K58+100、K90、K68+600升、降压配电箱进行更换,共计12套。 5.对石家庄方向K29+045、K37+800处YJV22—0.6/1KV—4×10电力电缆进行更新,共计2km;对K56+600、K90处YJV22—0.6/1KV—4×16电力电缆进行更新,共计6km。对张家口方向K54+800、K70+200处YJV22—0.6/1kv—4×10电力电缆进行更新,共计2km。 6.对沿线显示屏支架进行防腐处理,共计18套。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张石高速公路一、二期互通箱变、电缆更换维修及可变信息情报板修复工程施工。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要求各合同段承包人提供包括联合设计、供货、运输、仓储、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能源局部门核发的承装、试、修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或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施工项目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28至2019-07-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持附件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19 09:30 ,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递交文件时携带公证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盖章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关联企业只接受递交顺序最前的一家单位投标文件。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招投标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江家屯乡张石高速胶泥湾收费站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
邮编: |
075116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武俊生 |
联系人: | 史景 |
电话: |
0313-5068812 |
电话: | 0311-85850295、13803396566 |
传真: |
0313-5068801 |
传真: | 0311-85850295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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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824872375@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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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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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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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20063158201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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