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原则
本次采购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合理低价,科学评估,规范运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或销售。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与中国建筑各子企业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如企业的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是从业人员数量以及以往过的合作业绩,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5.投标人供应范围和服务能力根据具体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分批送货到指定地点。
6.符合上诉条件,并且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真实有效,经招标人审查资格合格后为合格的投标人。否则即为不合格投标人,其网上报价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说明
1.附件合同文本为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进程或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4.中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
5.招标文件的答疑: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义,要求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工作日通过“云筑网”提出问题,招标人在通过“云筑网”进行公开答疑。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答疑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变更: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通过“云筑网”发出招标文件变更、补充、修改通知,该类变更、补充、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发起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澄清的问题而发起的,招标人无义务对变更具体原因予以解释。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范本
(五)投标保证金:无
(一)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等要求。
(二)本次投标通过纸质版、网络两种投标方式。招标方在收取书面投标文件时,将核实投标人是否完成电子网络报价,未参与网络报价的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作废。
(三)电子网络投标要点
1.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经在“云筑网”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拥有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不能重复注册。
2.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云筑网”,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工作。
3.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云筑网”进行网上投标文件的提报及网上报价。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及时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或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价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需在云筑网采购网络交易平台中上传,如有疑问招标方会在答疑中提出,投标方及时回复。
(四)纸质版投标要点
1.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公开启封。封面用A4纸张打印投标人名称及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标书密封日期,粘贴在封套上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2.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两份投标文件密封于一个文件袋中。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云筑网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书面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云筑网投标截止时间延迟15天。
2.书面文件递交地点: 亳州水厂城南地表水厂一标段(厂区建设)项目 ,不接受其他地点收取投标文件,可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要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
电子文件联系人:谢雅雯电话:19956736606
书面文件联系人:刘天宇电话: 19956736606
(六)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并被视为投标单位已把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
(七)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做经济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赔偿,也不做解释,谨对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1.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应符合工程验收要求。
3.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材料标准以及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成交的材料正式采购前必须验证是否质量合格,技术文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
(2)成交材料正式采购前及材料进场后使用前,均由成交方负责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送检人须经采购单位和监理方批准,采购单位有权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材料的送检、检测,必须有采购单位和监理方在场监督。
(3)材料包装运输、储存、使用、使用详细说明注意事项等应有详尽的介绍。
4.相关规范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附件。
5.技术文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附件。
6.是否需提供样品及要求: 需要
(一)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二)投标报价是指供货商供应本项目的落地价,已包括为完成产品本身价格及税金(关税、增值税),达到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材料/人工/机械/劳保/食宿/运费/装车费/行政事业收费/政府税费/保险费/服务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任何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建筑头文件的颁发而引起的乙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视为乙方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列入合同单价之中。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原则上不作任何调整。
(三)投标品牌。
为满足本项目需求,特推荐以下品牌:远东、胜华、绿宝,投标单位应遵循品牌唯一性,不得以其他品牌的电线电缆价格恶意竞标,否则视为废标。
(一)评标依据
1.评标办法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二)评标办法
招标人内部组成评标小组,对响应招标文件,全面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书公正的进行综合评标。
1.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2.具体评标办法:
① 商务标与综合评分分值设置:商务标90分,综合评分10分。
② 商务标评分表: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总价 |
80分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
75 |
76 |
77 |
78 |
79 |
80 |
78 |
76 |
74 |
72 |
70 |
68 |
66 |
64 |
62 |
|||
单价合理性 |
10分 |
投标报价的组成及分析,根据与市场情况的符合性打分,符合市场情况得5分,不符合市场价格,按偏离程度扣分。 |
|||||||||||||||
③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规格型号 |
2 |
材料的规格、技术及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2 |
材料品牌 |
2 |
材料的品牌,包括知名度、占有率、市场认同情况 |
3 |
综合实力 |
2 |
供货实力、周边关系协调能力 、质量体系ISO认证相关奖励等 |
2 |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情况等 |
||
4 |
工作配合 |
2 |
上年度分供合同签订、结算办理等工作配合情况 |
5 |
信用评价 |
-2 |
上年度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若存在扣2分 |
6 |
投标响应 |
-2 |
投标价与基准价偏差超过+5%或-7%,扣2分;投标迟到扣1分,未密封扣1分 |
7 |
突出贡献 |
+2 |
上年度响应招标人要求供货及时,履约较好,加1分;五星级供应商加1分,其余星级供应商加0.5分 |
备注:1.对上年度未合作的投标人打分取平均值;2.5、6为减分项,7为加分项。 |
④ 各投标人以后各轮次报价,均不得高于第一轮废标者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⑤ 最终按照评标得分从高到低选择中标人。若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⑥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付款条件、产品质量、供货期、企业信誉及实力、优惠条件等综合评定,由评标委员会委员择优确定预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样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以上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投标意向等,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5.在评标期间,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6.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相互串通,以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任何违纪者,将追究其责任。
(一)中标通知书
拟中标供应商公示结束后3日内,中标者由招标人在云筑网发给《中标通知书》。
(二)签订供货合同
1.《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承诺函》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人不能按期履行承诺,签订合同或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异议,则招标人有权更改中标人或废掉改中标人
3.合同对采购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后,任何一方改变合同款项或不履行合同者,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违规和欺诈行为包括 :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2.投标人通过向招标人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以他人名义报价、提供虚假证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5.投标人的其他恶意投标行为或客观上对集中采购活动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一切其他行为;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竞争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宣布其投标为废标或中标无效。
(三)如果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在报价竞争和履约过程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视其情节在2年内拒绝接受与其任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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