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
项目 |
说明 |
1. 工程概况 |
|
1.1 工程名称 |
曲靖三宝至昆明清水高速公路曲靖段工程土建01标项目 |
1.2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潇湘街道平坡村南方电网旁。 |
2供货范围 |
以招标人实际划分供货范围为准。 |
供应材料 |
配电柜、电缆 |
3.合格的投标人 |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且投标人已通过招标人的审查。 |
4. 招标日程安排 |
|
4.1 领取招标文件 |
发放招标文件日期:2019年 8月2日发布在云筑网上 |
4.2 投标人递交书面质疑 |
开标前5日将质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给招标人(同时提交电子版),以便招标人有充分的准备做出解答。招标人将于1日内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
4.4 领取书面答疑书或补遗书 |
开标前1日 |
4.5提交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19 年 8 月 6 日 11:30 时(以“云筑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云筑网上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云筑网”上完成投标文件的填报,并上传经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 开标时间:2019 年 月 日 14:00 时 开标时无需投标人到场。 |
4.6招标人联系人员电话 |
王华生 18623160855,李迪 14787820271 |
5.投标费用 |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退还投标文件,也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产生的任何费用。 |
6.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元整。 办理电子印章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法务合约部提交办理电子印章的申请资料,并向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电子印章使用年费(电子印章收费标准:500元/个/年)。 电子印章费用缴纳信息: 1)单位名称: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开户行:建行北京上地支行 3)账号:1100 1045 3000 5300 0235 注意:中标单位原则上需使用公司账号对公转款,特殊情况下使用个人账号转款时需备注办理公司全称+中建七局电子印章款。” |
7.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另行补齐。 |
8.投标文件份数 |
正、副本各1份,须在右上角标明。 |
9.投标文件密封 |
外层密封袋标注: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 封条备注:“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加盖骑缝章。 |
10.定标程序 |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并与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中合同内容的各项条款、合同格式的内容签订正式的合同。 |
11.禁止行为 |
若有证据表明投标人联合串标、围标、向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行贿、采取非正常手段干扰招标人进行招标和评标的,或是在中标后未能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已经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
12.过程监督 |
本招标过程将全程接受招标人纪检监察部的监督,如投标人发现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有不正当行为,可向以下人员当面或书面进行举报:电话:023-67788292 |
二、总则
1、采购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配电箱箱体 |
400*500*200 |
个 |
100 |
黄色,壁厚 1 mm |
2 |
配电箱箱体 |
500*600*200 |
个 |
100 |
黄色,壁厚 1 mm |
3 |
配电箱箱体 |
600*700*200 |
个 |
100 |
黄色,壁厚 1.5 mm |
4 |
配电箱箱体 |
600*800*200 |
个 |
100 |
黄色,壁厚 1.5 mm |
5 |
配电箱箱体 |
1100*800*260 |
个 |
100 |
黄色,壁厚 2 mm |
6 |
配电箱箱体 |
600*650*200 |
个 |
100 |
黄色,壁厚 1.5 mm |
7 |
配电箱箱体 |
800*1700*400 |
个 |
10 |
黄色,壁厚 2 mm |
8 |
配电箱箱体 |
1000*1700*400 |
个 |
10 |
黄色,壁厚 2 mm |
9 |
配电箱箱体 |
800*2200*600 |
个 |
10 |
黄色,壁厚 2 mm |
10 |
配电箱支架 |
宽500,高500 |
个 |
10 |
黄色,壁厚1mm |
11 |
配电箱支架 |
宽600,高500 |
个 |
10 |
黄色,壁厚1mm |
12 |
配电箱支架 |
宽700,高500 |
个 |
10 |
黄色,壁厚1mm |
13 |
配电箱支架 |
宽800,高500 |
个 |
10 |
黄色,壁厚1mm |
14 |
配电箱支架 |
宽650,高500 |
个 |
10 |
黄色,壁厚1mm |
15 |
HD11F防误型刀开关 |
400/380玻 |
个 |
100 |
正泰 |
16 |
HD11F防误型刀开关 |
600/380玻 |
个 |
100 |
正泰 |
17 |
透明小型断路器 |
DZ47s 2P C16 |
个 |
100 |
正泰 |
18 |
透明小型断路器 |
DZ47s 2P C25 |
个 |
100 |
正泰 |
19 |
透明小型断路器 |
DZ47s 2P C32 |
个 |
100 |
正泰 |
20 |
透明小型断路器 |
DZ47s 3P C32 |
个 |
100 |
正泰 |
21 |
透明小型断路器 |
DZ47s 2P C40 |
个 |
100 |
正泰 |
22 |
透明小型断路器 |
DZ47s 2P C63 |
个 |
100 |
正泰 |
23 |
透明小型断路器 |
DZ47s 3P C63 |
个 |
100 |
正泰 |
24 |
透明塑壳断路器 |
CDM10 100T/3300 3P |
个 |
100 |
正泰 |
25 |
透明塑壳断路器 |
CDM10 250T/3300 3P |
个 |
100 |
正泰 |
26 |
透明交流塑壳断路器 |
DZ15 100T/3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27 |
透明交流塑壳断路器 |
DZ15 200T/4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28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15LE 40T/2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29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15LE 40T/3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30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15LE 40T/4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31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15LE 63T/2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32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15LE 63T/3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33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15LE 63T/4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34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15LE 100T/2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35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15LE 100T/3901 30mA |
个 |
200 |
正泰 |
36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15LE 100T/4901 30mA |
个 |
200 |
正泰 |
37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20LE 160T/4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38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20LE 250T/4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39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20LE 400T/4901 30mA |
个 |
100 |
正泰 |
40 |
透明塑壳漏电断路器 |
DZ20LE 630T/4300 30mA |
个 |
30 |
正泰 |
41 |
交流接触器 |
CJX2s-0910 |
个 |
100 |
正泰 |
42 |
交流接触器 |
CJX2s-1210 |
个 |
100 |
正泰 |
43 |
交流接触器 |
CJX2s-1810 |
个 |
100 |
正泰 |
44 |
交流接触器 |
CJX2s-2510 |
个 |
100 |
正泰 |
45 |
交流接触器 |
CJX2s-3210 |
个 |
100 |
正泰 |
46 |
交流接触器 |
CJX2s-4011 |
个 |
100 |
正泰 |
47 |
交流接触器 |
CJX2s-5011 |
个 |
100 |
正泰 |
48 |
交流接触器 |
CJX2s-6511 |
个 |
100 |
正泰 |
49 |
交流接触器 |
CJX2s-8011 |
个 |
100 |
正泰 |
50 |
交流接触器 |
CJX2s-9511 |
个 |
100 |
正泰 |
51 |
铝线鼻子 |
185 |
个 |
100 |
国标 |
52 |
铝线鼻子 |
150 |
个 |
100 |
国标 |
53 |
铝线鼻子 |
120 |
个 |
100 |
国标 |
54 |
铝线鼻子 |
75 |
个 |
100 |
国标 |
55 |
铝线鼻子 |
50 |
个 |
100 |
国标 |
56 |
铝线鼻子 |
35 |
个 |
100 |
国标 |
57 |
铜鼻子 |
185 |
个 |
100 |
国标 |
58 |
铜鼻子 |
150 |
个 |
100 |
国标 |
59 |
铜鼻子 |
120 |
个 |
100 |
国标 |
60 |
铜鼻子 |
95 |
个 |
100 |
国标 |
61 |
铜鼻子 |
75 |
个 |
100 |
国标 |
62 |
定时开关 |
|
个 |
100 |
正泰 |
63 |
互感器 |
600/5 |
个 |
100 |
正泰 |
64 |
电流/电压表 |
|
个 |
100 |
正泰 |
65 |
电压转换开关 |
|
个 |
100 |
正泰 |
66 |
计量电表 |
DT862-4(1.5-6A) |
个 |
100 |
正泰 |
67 |
3*50+2*25铝芯 |
米 |
400 |
东晋、巨力、多宝 |
|
68 |
电缆线 |
3*70+2*35铝芯 |
米 |
400 |
东晋、巨力、多宝 |
69 |
电缆线 |
3*95+1*50铝芯 |
米 |
4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0 |
电缆线 |
3*120+2*70铝芯 |
米 |
4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1 |
电缆线 |
3*150+2*70铝芯 |
米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2 |
电缆线 |
3*185+2*95铝芯 |
米 |
40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3 |
电缆线 |
3*240+2*120铝芯 |
米 |
40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4 |
电缆线 |
3*300+2*150铝芯 |
米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5 |
电缆线 |
4*240+1*120铝芯 |
米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6 |
电缆线 |
4*185+1*95铝芯 |
米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7 |
电缆线 |
4*150+1*70铝芯 |
米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8 |
电缆线 |
4*120+1*70铝芯 |
米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79 |
电缆线 |
4*95+1*50铝芯 |
米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80 |
电缆线 |
4*70+1*35铝芯 |
米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81 |
电缆线 |
4平方 |
卷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82 |
电缆线 |
2.5平方 |
卷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83 |
电缆线 |
1.5平方 |
卷 |
500 |
东晋、巨力、多宝 |
84 |
240 |
套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
85 |
电缆头 |
185 |
套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86 |
电缆头 |
150 |
套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87 |
电缆头 |
95 |
套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88 |
电缆头 |
70 |
套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89 |
电缆头 |
50 |
套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90 |
电缆头 |
25 |
套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91 |
铜牌 |
60*6 |
米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92 |
铜牌 |
100*10 |
米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93 |
铜牌 |
3*30 |
米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94 |
铜牌 |
15*3 |
米 |
100 |
东晋、巨力、多宝 |
备注:
1) 上表中的材料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以招标人实际需求用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此数量与招标人发生任何经与法律经济纠纷,并要满足招标人施工现场的需要;否则按合同所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 配电柜、电缆的运输均由投标人负责,而且费用已经包含在单价中,不另计价。
3) 供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4) 本次招标拦标价为2620535元,超过为废标。
2、计量方式和付款方式
1)、计量方式:
(1)招标人现场数量验收,按实际数量计量。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货品采用抽检与点数的方式,其中每批次配电柜、电缆的数量验收按照每批次抽检。招标人每次抽检时,投标人应派人到场,双方共同对抽检结果进行确认。若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拒绝对抽检结果进行确认,则视同投标人对招标人单方面的抽检结果予以确认有效。
2)计价方式
配电柜、电缆单价为固定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出厂、运输等涨价风险,单价包含材料采购费、运输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调价。
3)、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中间计量:每月20日为中间计量日期,投标人根据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期间运抵工地现场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货物数量,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的中间结算申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招标人材料部门、商务部门及公司相关人员按内部流程审核和审批。中间结算仅作为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方式:招标人不再需要配电柜、电缆时,投标人所供范围完毕后且投标人已提供所有技术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招标人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商务部门及相关人员按内部流程60天内审核和审批,审核和审批后的最终结算单方可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付款方式:
①、货款按月支付,每月中间结算办理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的付款申请资料,甲方在次月支付乙方已办理中间结算金额70%;
②、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为一个付款节点,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的付款申请资料后,甲方在最终结算通过后第三个月内支付至100%。
③、中间结算参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应支付节点支付,即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收到发包人(业主单位)的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款之后再向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5、每次付款前,投标人应负责将招标人审批计量后的数据上传录入“云筑网( http://www.yzw.cn)”网上交易平台。
6、招标人仅针对投标人供应的合格产品办理中间结算或最终结算。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招标人将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并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损失,首先从投标人履约保证金和货款中优先扣除。
7、若本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招标人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投标人给予招标人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8、中间计量当月,投标人应提供与计量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结算完成后并在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款项前,投标人应按最终结算金额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及符合合同约定,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投标人未按上述约定向招标人开具足额增值税发票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处以1000元-50000元的罚款。若投标人纳税人身份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计税方式发生变化,并导致承包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3、质量保证
3.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包括原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1)配电柜、电缆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以及设计和承包人现场施工要求。
3.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包括原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设计的要求。
3.3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承包人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承包人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4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招标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退货、更换等服务。供应商必须在接到承包人提出书面要求后1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1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退货、更换,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6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承包人提出的退货、更换服务要求,承包人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退货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承包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退货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3.7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在接到承包人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后1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项目业主满意。
3.8供货时供应商须向承包人提供书面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书。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需在云筑网( http://www.yzw.cn)上传已经过年审且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2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的供应商(需在云筑网( http://www.yzw.cn)上传近两年与重要客户签订的采购供应合同等业绩材料)。
4.3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4.4未被中建系统列入黑名单且与我司没有诉讼条件的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现场勘察及招标方所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六条交纳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6.2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②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改的;
③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④经查实,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⑤经查实,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投标有效期
7.1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以网络通知方式或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告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天),投标人不得拒绝上述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可对报价进行修改。
7.3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双方合作期限相同。
8、网络招投标流程
8.1网络招投标流程
第1步:招标公告
第2步:供应商网络报名
第3步:资格审查及入围通知
第4步:发放招标文件
第5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第6步:网络答疑
第7步:网络报标(正式投标文件送达)
第8步:网络开标
第9步:评标、定标及发送中标通知书
第10步:线下合同谈判及签约
8.2 网络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48小时内统一进行澄清及修改。
8.3网络报标:按招标人设置的网络报标格式要求进行填报,须上传正式投标文件的扫描件。
8.4网络开标:网络开标前,开标人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进行审查,确定有效投标文件。网络开标后,开标人对网络报价与正式投标报价的符合性进行审查,要求不符合的供应商进行网络澄清及调价,不接受调整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5网络评标:评标委员按招标人设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比和推荐中标单位。
8.6中标通知书:通过网络公布中标单位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构成
9.1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须知;
②投标文件格式;
③《配电柜、电缆采购合同范本》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已经公布的招标文件确须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同时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0.3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网站获取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招标人发布在上述网站的通知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密切关注。
四、投标文件
11、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11.2 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若使用外语或少数民族文字,则必须译成中文汉字。
11.3 投标文件以书面方式和“中建集采平台”投标两种方式共同为准,使用电话、传真、光盘、软盘、电子邮件的投标一概不予接受。
12、投标文件组成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投标组成文件,除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简装成册密封送达外,还须扫描后以附件方式上传至云筑网( http://www.yzw.cn)。
13投标报价
13.1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 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
13.3 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是指标的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的含税价格。
13.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条件下结合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市场等各种因素进行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采购价格的单价进行报价。网络报价单中基准价及运杂费项设定为0(包含在单价中)。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5.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用计算机打字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
15.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需每页加盖公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16.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应分别封装于两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年月日。
16.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每一密封袋注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密封章。
16.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条”规定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我方财务部开据的收据)复印件单独递交。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8.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5、16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人应保证在生产的和将要提供给招标人的速凝剂,不涉及第三方主张的任何权力,同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任何抵触,也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及诉讼。
四、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本单位规定进行网络及线下同步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参与开标,保证开标评标的公正、公平。
2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书(废标判定):
①书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②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的;
③无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④投标书未按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的;
⑤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报价要求规定的;
⑥网络报价与书面报价不符合,且不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澄清的;
⑦未按本招标文件第4.1和4.2条款要求上传、更新资质证明及业绩信息材料的可能被视为废标;
⑧投标人缺项报价视为废标。
22、评标
2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和网络投标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2评标基本原则
①遵循国家有关法律
②保护采购人的合法利益
③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④以招标文件作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在资质、资格、供应能力等审查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低价是决定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单位的关键因素。
⑤凡涉及审查、评估和比较投标文件以及定标等意见,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3、质疑、咨询及书面澄清
23.1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必须进行答疑和澄清;
23.2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就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及技术规格、服务、价格、双方权力、义务、付款方式、验收标准与各个投标人分别进行质疑咨询;
23.3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答疑书面文件将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计算错误,文件是否合法恰当地签署。
24.2评标前,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参数的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
24.4招标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5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
24.6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非正规的或不规则的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补充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补充的内容。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质询发问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不得外泄。
25.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及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5.3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被撤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定标
26.1定标准则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各种条件下的价格优惠、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资质、经营业绩、供应实力、信誉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评优确定中标人。
26.2 为维护招标人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有选择和拒绝所有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投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6.3 招标人有权力根据评标情况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26.4为维护招标人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有选择和拒绝所有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投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6.5 招标人有权力根据评标情况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27、中标通知书
27.1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结果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交易网络平台发布中标信息。
27.2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8、《配电柜、电缆采购合同》的签订。
28.1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配电柜、电缆采购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配电柜、电缆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28.2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书面答疑文件)均为签订《配电柜、电缆采购合同》的依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无权调整条款。
28.3招标人在后续签订《配电柜、电缆采购合同》时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适当的调整。
28.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他人履行。
29、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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