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经技改核准【2017】2号、都经技改核准【201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都江堰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都经技改比选备案【2018】 2 号。
2.1 项目业主:都江堰市黄鹤电厂
2.2 建设地点:都江堰市聚源镇黄鹤村
2.3 项目规模:对原上网线路导线(采用LGJ—185/25钢芯铝绞线,为架空方式)实施改造。改造后采用架空与电缆敷设方式结合使用,其中架空段采用JL/G1A—240/ 30钢芯铝绞线;电缆敷设段电缆采用YJV—26/35—3*240mm2交联聚乙烯绝缘、铜丝疏绕屏蔽、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全长4000米。采用电缆敷设满足规划建设和城市发展。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130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280.00万元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能源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4月02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比 选 人:都江堰市黄鹤电厂
地 址:都江堰市聚源黄鹤村
邮 编:61183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7232598
传 真:028-87232598
2018年03月26日(上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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