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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电缆及电缆附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人:dianlanbao 发布日期:2018-06-28来源:电缆宝阅读数:1063分享到: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电缆电缆附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DHJ-HHDT-WZ-2018-04)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PPP模式合作建设,双方成立呼和浩特市地铁1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公司施工承建。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管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5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电缆及电缆附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工程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

1.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

2.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6﹞44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70号);

2.6其它国家和地区相关法规、规章;

2.7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

3.2项目概况:

1、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1.97km,共设车站19座,20个区间及联络线,停车场、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各一处,主变电站2座。

2、1号线新建的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西龙王庙主变电所、呼和浩特东站主变电所,西龙王庙主变电所位于呼市回民区巴彦淖尔南路东侧与新华西街交叉路口东南角;西龙王庙主变所由攸攸板220KV变电站提供2回电源,呼和浩特东站主变所站位于呼和浩特东站东侧,科尔沁路与车站前街交叉路口东北角;呼和浩特东站主变电所由联通云、科尔沁220KV变电站各提供1回电源。    

3、呼和浩特东站主变电所工程主要包括:呼和浩特东站主变电所工程,科尔沁、联通云计算220KV变电站间隔工程,科尔沁220KV变电站-呼浩特东站主变所110KV电缆线路及联通云220KV变电站-呼浩特东站主变所110KV电缆线路,呼和浩特东站110KV主变电所-呼和浩特东站地铁变电所35KV电缆线路。

3.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和数量根据施工进度会有适当调整,结算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具体招标内容、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附件1 《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电缆及电缆附件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4计划供货工期:2018年07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投产品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ICE(技术规格书中有要求的)的标准;

(5)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的各种资质及证书的正式有效期应在投标或开标的时间范围内(原件备查);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8)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附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本次招标电力电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电缆附件接受代理商投标;

(12)110K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或入围《蒙西电网合格供应商准入名录》(并提供相关准入证书);110kV电缆附件需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或《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次采购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请同时于2018年7月4日17:00 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wczx6888@163.com(027-51172313)。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帐号:42001110208053013034。在汇款单上注明:“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外电源110kV电缆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一小时后,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9 时00 分。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0日9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46号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5标段项目经理部三楼3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同时逾期送达纸质投标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5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46号

联 系 人:彭良超          牛春辉

电    话:13700243159     15029247131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全称: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账    号:  42001110208053013034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街71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办公大楼8306室

邮    编:  430074

联 系 人:  027-51172313 上班时间:8:00~11:30,14:00~17:30

樊  驰(电商操作问题)027-51172313  财务:027-51172314

电    话:  027-51172313

电子邮件:  wczx6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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