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110kV升压站及电力线路迁移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605-44-03-000903”进行备案。建设单位(招标人)为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110kV升压站及电力线路迁移改造工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人。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建设概况: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拟实施“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 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燃机项目”)。该“燃机项目”将在长海B厂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由于厂内选址的设备基础及施工吊装通道必须占用目前在运的长海B厂旧110kV电站及110kV竹九线长海B支线#12塔~长海B厂构架段、110kV二糖线#28~#31塔段、110kV南糖线#65~#68塔段在长海电厂内部的电缆通道,为保证“燃机项目”施工与在运110kV系统的安全运行,故在该“燃机项目”施工前,需先实施《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110kV升压站及电力线路迁移改造工程》,完成建设场地旧110kV升压站配电装置及线路的改迁工作。长海B厂110kV升压站现有主变4台,容量均为40MVA。现有110kV主接线为单母线分段带旁路接线型式,110kV出线3回。发电机出口电压为6kV,每台机组额定装机容量均为25MW(共4台),通过升压至110kV送电上网。本期工程将长海B厂110kV升压站配电装置除4台主变外全部进行迁移改造,同时将110kV长海B厂~二拱线(原110kV二糖线)#28~#31塔段、110kV长海B厂~南海线(原110kV南糖线)#65~#68塔段、110kV竹九线长海B支线#12-长海B厂构架塔段作厂内电缆迁移。
2.3★供货日期:投标人在收到订货函后,110kV高压电缆在35天内、其它电缆在25天内将订货函范围内设备送至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和质量保证:对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110kV升压站及电力线路迁移改造工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进行供货。
2.4.1主要供货电缆清单如下: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主电缆 |
|||||
1 |
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
FY-YJLW03-Z 64/110 1×800型 |
m |
5328 |
70m×3盘、 75m×3盘、 648m×3盘、 643m×3盘、 340m×3盘。 |
2 |
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
FY-YJLW03-Z 64/110 1×300型 |
m |
1695 |
110m×3盘、 140m×3盘、 155m×3盘、 160m×3盘。 |
二、一次设备 |
|||||
1 |
电力电缆 |
ZR-YJV22-0.6/1-3×25+1×16 |
m |
400 |
|
2 |
电力电缆 |
ZR-VV22-0.6/1-3×4 |
m |
85 |
|
3 |
电力电缆 |
ZR-VV22-0.6/1-4×6 |
m |
13 |
|
4 |
电力电缆 |
ZR-VV22-0.6/1-4×10 |
m |
122 |
|
5 |
电力电缆 |
NH-VV22-0.6/1-3×4 |
m |
100 |
|
三、二次设备 |
|||||
1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10×1.5 |
m |
935 |
|
2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10×2.5 |
m |
124 |
|
3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10×4 |
m |
120 |
|
4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14×1.5 |
m |
1046 |
|
5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14×2.5 |
m |
96 |
|
6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19×1.5 |
m |
962 |
|
7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19×2.5 |
m |
314 |
|
8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4×1.5 |
m |
40 |
|
9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4×2.5 |
m |
6507 |
|
10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4×4 |
m |
4112 |
|
11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7×1.5 |
m |
776 |
|
12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7×2.5 |
m |
2052 |
|
13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7×4 |
m |
1065 |
|
14 |
电力电缆 |
ZRBVV22-2×10 |
m |
46 |
|
15 |
电力电缆 |
ZRBVV-22-4×4 |
m |
835 |
|
16 |
电力电缆 |
ZRBVV-22-2×50 |
m |
100 |
|
四、穿越长海旧电站电缆 |
|||||
1 |
电力电缆 |
ZRC-YJV22-0.6/1-3×50+1×25 |
m |
840 |
|
2 |
电力电缆 |
ZRC-YJV22-0.6/1-3×25+1×16 |
m |
590 |
|
3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14×1.5 |
m |
13580 |
|
4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14×2.5 |
m |
1430 |
|
5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19×1.5 |
m |
1200 |
|
6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2×4 |
m |
1140 |
|
7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2×6 |
m |
300 |
|
8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3×10+6 |
m |
550 |
|
9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3×6+4 |
m |
180 |
|
10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4×1.5 |
m |
2840 |
|
11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6×1.5 |
m |
1630 |
|
12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6×2.5 |
m |
6580 |
|
13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6×4 |
m |
25830 |
|
14 |
控制电缆 |
ZRC-KVVP2-22-8×1.5 |
m |
1460 |
|
五、线路接地 |
|||||
1 |
电力电缆 |
YJY 8.7/10 1×120 |
m |
60 |
|
2 |
电力电缆 |
YJY 8.7/10 1×240 |
m |
1939 |
|
上表说明:
1)电缆的供货范围包括:电缆本体和电缆盘。
2)上表电缆的长度用作投标参考,实际订货长度可能会有变化(增加或减少),实际订货长度以招标人发出的订货函为准。
3)每卷电缆的具体长度,按照国家规定,以招标人发出的订货函为准。
4)根据工程的进度,每次按照招标人发给中标人订货函的具体交货数量、型号及交货时间,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此招标文件供货范围内的电缆分批次进行交货。
2.4.2质量保证
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 持久耐用的,应满足作为一个完整产品所能满足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运行、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寿命应不少于30年;
2) 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投标人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若投标人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人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 投标人应积极配合;
3) 投标人须行业标准要求, 提供设备的合格证、出产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文件;
4) 投标人应在设备投运并经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因产品选材、制造工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 达到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满足设备技术协 议要求。
2.4.3.对产品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验收时,招标人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有权拒收该批次的全部产品;
2) 产品在安全使用期内招标人仍有权对产品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质量异议;
3) 收到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后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或现场检验有质量问题时,招标人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招标人在法定时间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4) 在产品投运前,在该工程监理部门的见证下,招标人随时有权将产品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不合格,投标人在收悉招标人的质量异议后,应在两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招标人提出的质量异议和处理意见,并承担所有过失责任、误工费等相应的费用。招标人在提出上述质量异议后,在法定时间内,有权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2.5 投标人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说明如下:
① 中标总价=中标综合单价×供货电缆清单数量;
② 实际订货款总金额=中标综合单价×实际采购电缆数量。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投标人只限于本招标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本招标设备制造商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的,除提供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授权代理商公章外,还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以备查)。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商投标人。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电缆制造商以满足本招标文件标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标的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产品是“南方电网合格供应商”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南网平台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其授权制造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制造商公章)。
4.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与相应标的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其授权制造商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制造商公章)。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
4.6 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南方电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产品的合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其授权制造商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制造商公章。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报名时间:2018年 8 月 30 日09时00分起至2018年 9 月 5 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 9 月 14 日24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1 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须知》。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 9 月 19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19 日9时30分。
7.2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19 日9时30分。
7.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5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6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7除特别要求外,本项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不需要提供资格审查及经济标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核对,只需在资格审查资料及经济标中相应位置附上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但投标人必须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核对;若经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完整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8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供以下七种规格的电缆样品:FY-YJLW03-Z 64/110 1×300型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FY-YJLW03-Z 64/110 1×800型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YJY 8.7/10 1×240型电力电缆、YJV22-0.6/1-3×50+1×25型电力电缆、ZRC-KVVP2-22-14×1.5型控制电缆、ZRC-KVVP2-22-6×2.5型控制电缆、ZRC-KVVP2-22-6×4型控制电缆,所提供样品须符合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
7.9授权代理商中标的,签订合同前须由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及招标人三方共同签订“三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协议”,要求制造商对设备的质量负责,无条件响应招标人在供货期间和质保期内向制造商直接提出的设备监造、设备供货、技术指导、培训、消缺、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服务,且不免除授权代理商对招标人的责任与义务,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招 标 人: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
邮 编:528212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余敖勇 |
联 系 人:陈彩凤、孔繁聪 |
电 话:0757-86811013 |
电 话:0757-86361691、86319790 |
传 真:/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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