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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合肥市轨道交通4、5号线机电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9标(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人:电缆宝dianlanbao.com 发布日期:2020-05-27来源:电缆宝阅读数:326分享到:


1.采购条件

本次承建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4、5号线机电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9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化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4、5号线机电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9标项目部。本项目FSD-31(电缆)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一条南北向的市区骨干线。南端起于贵阳路站,北至汲桥路站。联系了滨湖新区、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包河区、老城区、庐阳区等重要客流集散点和中心城分区。线路全长40.2km,全线共设车站33座,均为地下线。

本标段为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机电系统(风、水、电)装修总承包09标段项目,共包含车站和区间通风空调系统、车站和区间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车站动力照明系统、车站建筑装修工程、部分站点土建附属工程等施工安装总承包。

本标段共包含4站4.5区间(含珠江路停车场出入场线区间)其中包括贵阳路站、成都路站、四川路站、徽州大道及相邻区间,总造价1.42亿元,工期61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合肥市轨道交通4、5号线机电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9标(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所投标人必须为《中国中铁2019-2021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内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并逐条响应。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合肥市轨道交通4、5号线机电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9标(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3.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8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5月28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10室。

5.2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4、5号线机电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9标项目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166号国文大厦9楼

联 系 人:何小康

电    话:19908669040

传    真:0551-62210351

电子邮箱:904641542@qq.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韩爽  

电    话:010-63979686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合肥市轨道交通4、5号线09标(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附件.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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