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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2、3、4号学员公寓维修项目电力电缆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人:电缆宝dianlanbao.com 发布日期:2020-06-28来源:电缆宝阅读数:502分享到:


招标文件


招标说明及须知:

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2、3、4号楼学院公寓维修项目工程 因施工需要,需进行电力电缆的招标,希望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认真填写,各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建集采平台合格分供方,且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是平台合格分供方的单位需登录中建集采平台http://jc.cscec.com完成投标方注册后方可参与报价。注册方法详见中建平台分包分供注册说明,我公司将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谢谢支持!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2、3、4号楼学院公寓维修项目工程  

工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建筑面积:本工程建筑面积19782㎡             

计划工期: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1日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    

结构形式:      房屋建筑工程         

二、投标须知:

2.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包方,且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于总包方查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包方要求,工期在总包方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2.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和清单,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2.3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施工管理、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保修、维护、利润、风险、管理费、税金、包干费、合同额2.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完成本工程规定的承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施工场地条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三、招标要求:

3.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按甲方进度计划完成。

3.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验收评定规范要求。由于材料及施工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4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 。

    确定的工程承包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

3.5报价要求:

3.5.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

3.5.2列明项目(标号)、单位、单价;

3.5.3税金计入报价;

3.5.4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投标人自理。

四:限定品牌要求

序号

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

技术指标

允许偏离范围

备注

电气部分




1

电缆电线

各类

/

1.天津正标津达线 缆集团有限公 司2.宝胜集团有 限公司(总厂)3.无 锡远东电缆有限 公司(总厂)4.上海 高桥电缆集团有 限公司(总厂)


五:投标工作程序

4.1 2020年6月28日以电子形式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方需在2020年7月1日8:00时前完成报名工作。

招标方经办人:贾宁 ;       联系电话:18234195150 ;

4.2回标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scec-buy.com/index.do)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3说明:已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对应的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报名。

“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scec-buy.com/index.do )

4.4投标文件组成

4.4.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投标方需在投标书的每页空白处写上:“已阅读、签字确认、日期”字样)

4.4.2 投标函(附件1)

4.4.3投标书附录(标报价表)。(附件2)

4.4.4承诺书(附件3)

4.4.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六、评标、决标

5.1评标原则

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施工经验、质量标准、企业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售后服务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评,公正评选中标单位。

5.2评标依据:

5.2.1工程量清单报价金额;

5.2.2质量;

5.2.3工期;

5.2.4投标方信誉;

5.2.5优惠条件或招标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5.2.6可垫资实力。

5.3投标方须对招标组织单位就提交投标文件资料和报价等严加保密,不得向其他投标单位或个人泄露,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

5.4 招标方将接受合理低价者为中标方。注:投标报价总价位列最高价的投标人,直接淘汰,不参与评标。

5.5招标方保留回标后与任何投标方作进一步议标的权利。

5.6中标通知书

5.6.1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5.6.2招标方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作任何解释。

七、合同签署

6.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将与中标单位在该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将使用招标单位供应合同标准范本签订分供合同,相关事宜在分供合同中明确。

6.2 分供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6.3中标单位在签约阶段,若违背本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招标文件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6.4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形成的或单方认可的债权、债务金额,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转让无效。若因中标单位的转让行为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6.5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额1%的履约保证金(或办理保函),金额不低于合同额的1%且不少于1万元,若乙方逾期10日后仍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扣除,直至金额达到应向我方缴纳的保证金额为止。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结算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乙方需按合同条款履行约定。有效期结束后30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同时收回收据。甲方财务部门在未收到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前,不得向其支付款项,由此产生的不可预计事宜由分包商自行承担,并认定因其违约所致。

八、管理要求

7.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CI、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7.3中标单位应遵守总包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7.4中标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5中标单位随招标工作同步完成云筑网的相关工作并及时进行网上对账,因乙方原因没有及时完成相应“云筑网”工作的,甲方有权延缓对乙方的资金支付,直至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且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工程确定的中标单位视情况交纳资料费,此费用在分包合同签订时支付。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2、3、4号楼学院公寓商务部          




附件1

投    标    函               

致: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2、3、4号楼学院公寓维修项目电力电缆供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据付款条件不同执行相对应的材料单价及其它费用,无论选用哪种付款方式及报价,均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单位都将全面加以承诺履行。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工成本工程材料的供应。

(3)若我单位中标后,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我单位将承担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云筑网注册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书附录(投标报价表)      


付款条件: 每批到货材料验收合格后付本批价款的80%,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价款(无息) 

注:随招标工作同步完成云筑网的相关工作并及时进行网上对账,因乙方原因没有及时完成相应“云筑网”工作的,甲方有权延缓对乙方的资金支付,直至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且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品牌

连接方式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增值税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价(元)


2、3、4号楼











1

2、3、4号楼学院公寓维修项目电力电缆供应




1






2

合计(元)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  诺  书             


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为确保“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2、3、4号楼学院公寓维修项目”工程电力电缆供应及质量,我们承诺如下:

1、我公司将接受贵公司、业主及监理对产品质量、生产供应过程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并确保所供材料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规范等要求,并保证材料储备充足。

2、我方所提供的材料满足贵方的进度要求,否则造成损失由我方负责。

3、由于我方原因造成供应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超过两次以上的(含两次),我方将主动自行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4、我方在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单价确定、付款方式的有关条款,给予充分理解,并为该工程的全面履行提供资金。

特此承诺!




  乙 方(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我公司和我本人前往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2、3、4号楼学院公寓维修项目电力电缆采购的事宜,被委托人在投标期内就招标事宜所作的谈话、签字及合同签约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但合同签署须加盖公司公章才可生效。

特此委托。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2、3、4号学员公寓维修项目电力电缆招标公告.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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