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0kV防白蚁型交联电缆框架招标(第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0kV防白蚁型交联电缆框架招标(第二次招标)
0002200000029414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招标
框架
其他
资格后审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无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有效期是公司对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的有效期,不是合同签订的有效期)。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0kV防白蚁型交联电缆框架招标(第二次招标)。
本次招标标包数的设置按照标包划分原则及年度需求预测量进行设置。
标的序号 |
物资类别 |
标的物名称 |
预测金额 (万元) |
供应商评估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材料类 |
10kV交联电缆(防白蚁型) |
14000 |
√ |
标包1 |
25 |
500 |
40 |
标包2 |
20 |
500 |
||||||
标包3 |
18 |
500 |
||||||
标包4 |
15 |
500 |
||||||
标包5 |
12 |
500 |
||||||
标包6 |
10 |
500 |
备注:1.上述预测金额根据2017年需求预测结合历史采购数据以及使用趋势分析测算所得,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有效期内所采购量为准。
2.“√”表示该标的物需开展该项工作。
3.如投标人曾报名购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中低压电缆、低压电线等材料框架招标项目,“10kV交联电缆(防白蚁型)”标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002200000025298;发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1日),并已递交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此次如需报名“10kV交联电缆(防白蚁型)”标的,只需在系统上传该标的第一次投标的汇款凭证,发起审核申请即可,无需重新递交标书费和保证金。
1.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项目。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并对中标比例进行调整: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二级物资供应商履约评价工作方案》,暂停其在广东电网一年内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二级物资供应商履约评价工作方案》进行履约和质量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暂停其在广东电网一年内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扣减、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供应商有责任承担。
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4.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通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设备或主要部件委托他人代工或贴牌生产。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4.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在近一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7.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有限责任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中标后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
9. 凡属进口产品(成套产品),仅接受国外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唯一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且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10.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在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其他投标单位任职的,具体以投标人“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中的企业章程及股权结构信息为准。
11.投标人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组织的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具体以南方电网公司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为准,不在网公司合格名单内的供应商将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
12.本次招标针对受铜原材料影响较大的10kV交联电缆,将设置价格联动机制。
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1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扫描件,具体包括企业的股权结构信息、企业章程等,作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的证明材料。若当地政府管理部门不予出具相关资料的,则可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相关材料的截图文件。
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业绩 |
生产许可证要求或鉴定证书要求 |
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要求 |
1 |
10kV交联电缆(防白蚁型) |
5000 |
至少有50公里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且具有近两年(含两年)的销售业绩。 |
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
具有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
注: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04日17时00分00秒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收取相关事宜:
1标书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现场刷卡缴费的,一并提供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9000033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在售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d)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3)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文件),报价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2月27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10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17日10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开标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有)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服务单位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5127371
招标代理机构:无 联系电话:无
招标服务单位标书费收取联系人:吴工:020-851243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725室)
邮编:5106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投诉邮箱:gddwjb@gd.csg.cn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五)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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