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653号文批准建设,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电力电缆采购-品目一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估价:2588万元
2.2 建设地点:宁波市
2.3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为南北向骨干线,全线在南端设首南车辆段,北端设朝阳村停车场。其中,3号线一期工程(高塘桥站~大通桥站)线路全长16.73km,均为地下线,共设1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简称宁奉城际)工程近期工程线路全长21.59km,其中地下线0.84km,高架线20.39km,过渡段长0.36km(含U型槽段)。共设站9座(不含高塘桥站),均为高架站。
2.4 招标范围:
3号线一期供电第一分区(樱花主所至鄞州区政府站、鄞州区政府站至首南车辆段)AC35kV电力电缆。
2.5 计划供货时间:21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除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电力电缆采购品目一Ⅱ标段和品目一Ⅲ标段中标单位外,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电缆制造商(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所投设备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到2018年 1 月15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1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001 |
4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66271286572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1月15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项明伟
电 话:0574-83882305
传 真: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地铁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凯、叶桦
电 话:0574-88390287
传 真:0574-883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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