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上海微创健康科技孵化与产业化基地二期、三期项目所需临建电线电缆进行招标。
1、工程名称:上海微创健康科技孵化与产业化基地二期、三期项目。
2、工程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张东路1601号。
1、采购内容:建筑用临建电线电缆
2、暂定供货数量:见(十)
1、供方供应的产品质量验收严格按照计划规格验收,电线、电缆标称截面范围为1.5-300mm²规格的:
(1).工频额定电压Uo/U为0.6/1kV
(2).电缆导体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90℃
(3).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
(4).电缆敷设时环境温度应不低于0℃
(5).电缆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15倍
(6).电缆交流耐压试验为3.5kV/5min
(7).主要性能指标:工频交流电压试验3.5kV/5min不击穿;20℃时导体最大直流电阻0.129Ω/km
(8).产品标志(直接印在线上)字迹应清晰、应有制造厂名、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产品标签上,应有制造厂名称、型号规格(导体结构)mm2,额定电压V,长度m(重量kg),制造日期、标准编号或认证标志,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
未达到上述要求,不可使用的做退货处理,并且要求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2、供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严格达到以下国标要求以及设计图纸及符合国标CNCA01C-002-2007《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电线电缆产品 电线电缆》,GB/T 3048.10-2007《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GB/T 18380.11-2008《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等技术规范如上述标准有重复或冲突,以最新及最严格标准为准。材质证明随货同行。如一次检验不合格,即退场处理;
复检费及运输费由中标人承担。因复检影响拖延工期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5000元/天罚款,本工程因临建用电线、电缆送检不合格,导致的需方损失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供方随产品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件,需方有权因资料不全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的产品在制造、包装、标识、运输、装卸和码放等过程应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环保监测规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能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造成损害,并确保最终检测结果达标。供方应承担产品交付前的全部责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按材料人员指定的位置卸车,绝不能强行卸车,否则拒收。
1 、运输、装卸:
(1)运输、装卸责任及费用:货物送至工地后由供方负责卸货,供方应以最适宜保证产品性能和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数量损失及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事故责任等均由供方承担。
(2)运输方式:汽车
2 、交付时间
需方物资人员以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货时间和数量,供方在2日内完成交付。供方必须严格执行需方提出的物资进场计划,如需方进场计划多次发生改变,供方仍需满足需方提出的供货要求,但需方应给予供方合理的供货期限,改变后的进场计划至少提前2天通知供方。
3、 交付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张东路1601号
4、 工作要求:
(1) 供方应当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时间限制、载重限制及道路限制等规定,安全准时的将货物运抵需方指定位置,承担交通运输及环境保护责任。供方不得以不清楚需方工地现场情况或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限制规定为理由延误交货期限,或做出额外索赔、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2) 供方应当遵守需方施工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需方现场调度及安全管理。供方车辆在进入需方现场前后,不得鸣笛、加速行驶,严防噪音超标。供方应做好运输车辆清洗等工作,确保需方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管理目标实现。
1、验收人员:
需方授权产品接收签字人董华鑫、李春蕾、杨鑫(需为2人以上)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2、检验方法
(1) 外观质量检验要求:绝缘层应无气泡、裂痕、砂眼等,外光光滑圆整,光泽均匀,不偏芯等。
(2)技术资料验收内容及要求:
a、产品送货单
b、产品生产许可证(注明原件存放处)
c、原材料检验合格证明
d、满足合同条件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材质证明
上述资料需加盖供方公章,供方未提供,需方可不予验收。
(3)数量验收:按到场且抽检试验合格数量验收。如发现缺量,则当批货款按缺量比例相应扣除且供方需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现场抽检:双方约定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抽检。
3 检验、试验结果处置
(1)供方产品经检验发生不合格项,需方应在不合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1日内,对质量有异议内容向供方书面提出。供方须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需方现场给予解决。双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时,可到共认的技术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其相关费用及连带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但不免除供方对于货物的质量履约责任。
(2)经检验,若产品质量不合格,供方无条件退货或更换,费用由供方承担且需方保留因此事件造成的索赔权利。
(3) 需方未对货物进行验收和技术检测而投入使用的,导致的相应损失由需方承担。
1、中标人必须保证严格按招标人临建电缆进场计划供应临建电缆,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计划供应临建电缆,招标人有权让第三方供应临建电缆,如第三者供应的价格高于中标人合同单价时,多出部分的材料价差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临建电缆质量要求供应临建电缆,如因中标人临建电缆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延误,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临建电线、电缆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5000元/天违约金);
3、按招标人工程技术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临建电线、电缆的各种材质证明及实验资料,并不得重复使用同一材质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支付材料款;
4、材料运输及卸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公开招标。
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为2018年 月。
1、结算数量确认依据:
送货单 、指定人员验收签字、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试验验收合格。
2、结算要求:每月20日对账一次,每期的对账清单,供方需与需方物资人员对帐确认供货数量及供货单价后方可作为需方结算依据,需方在对账单确认后加盖项目章,经需方各部门审核后的金额作为结算价款。对账工作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完成,供方需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加盖公章的对账单。
3、需方将按下列约定对供方进行支付
(1)每月20日为当月供货的对账日,对账时间为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经需方项目与公司两级审批,审批时间为一个月。审批完成后60天内向供方支付该笔货款的60%。
(2)在供货全部结束并签订结算协议书后12个月内,分批次支付至累计供货金额的100%。甲方审核和宽限期为75天,乙方亦承诺甲方在施工期间因公司资金问题不能支付也不计息。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资金风险共担
a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需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供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需方届时未收到业主相应款项而未按时支付本合同工程款的情形,表示理解与宽容,供方因此确认需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工程款不构成违约。供方不要求需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b如需方发生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货款时,供方应予以理解及配合,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延期利息,亦不向需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但需方应保证在无任何因素影响之情况下按合同约定支付供方货款。
(4) 发票开具:一票制,供方提供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总金额与结算金额保持一致。每次付款时,必须开具不少于本次付款金额的发票。
4、需方支付供方的前提条件:
(1) 供方的供货进度满足需方的进场计划要求。
(2) 供方供应的产品满足招标约定的检验、试验、资料等各项要求。
(3) 满足业主、监理验收要求。
(4) 双方已办理完当期预结算书或总结算书。
(5) 供方承担需方采购货物之全部税费,并已向需方提供符合需方财务部门要求的等额发票及相关证明文件,如需方需要,供方应配合需方到税务机关验证。如供方为需方提供的发票存在真票假开或提供假发票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方承担。
(6)若供方未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供相应资料,需方可暂缓支付相应款项予供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元) 备注
(暂定) (暂定)
1 电缆 YJV-4*95+1*50 米 990
2 电缆 YJV-4*70+1*35 米 170
3 电缆 YJV-4*50+1*25 米 440
4 电缆 YJV-4*35+1*16 米 380
5 电缆 YJV-4*25+1*16 米 310
6 电缆 YJV-5*16 米 220
1、本合同综合单价已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现场安装指导费、技术咨询、产品检测费、各种税费以及为制造、交付、直至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双方严格遵守约定进行计价,绝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影响双方约定的计价原则。
2、 材料数量可调整,调整依据:需方下发的材料计划为准。
1、纸质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投标书(需填报,并与网上报价一致)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
(7)企业其他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证明、获奖证明、企业宣传资料、近一年的工程业绩等。
2、网上投标文件的组成
(1)网上投标报价清单,投标单位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平台提供的报价清单格式完成报价并提交确认。
(2)网上投标文件附件,由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组成,要求提供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3)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与纸质投标报价表,两者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与纸质投标报价表不一致,则以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为准。
3、编制要求
(1)《投标书》、《企业基本情况表》、《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企业名称、网上注册的企业名称、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名称三者应该一致,网上注册企业资料与投标文件企业资料一致,且所有资料都真实有效。
(3)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公开启封。封面用A4纸张打印投标人名称及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标书密封日期,粘贴在封套上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两份投标文件密封于一个文件袋中。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月。
书面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月。
(2)书面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601号,不接受其他地点收取投标文件,可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要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
电子文件联系人:李春蕾 电话:18621334776
书面文件联系人:李春蕾 电话:18621334776
5、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销。
6、投标文件其它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 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装订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使用A4纸装订成册。
(4)投标文件应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1、本次投标通过书面、网络两种投标方式。招标方在收取书面投标文件时,将核实投标人是否完成电子网络报价,未参与网络报价的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作废。
2、电子网络投标要点
(1)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经在“云筑网http://cscec.jc.yzw.cn”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拥有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不能重复注册,投标人可事先与招标方联系,确认自身企业是否已经注册。
(2)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云筑网http://cscec.jc.yzw.cn”,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工作。
(3)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云筑网http://cscec.jc.yzw.cn”进行网上投标文件的填报。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及时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或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价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云筑网http://cscec.jc.yzw.cn”,对投标材料进行网上报价。
定标原则:
(1)评委对各单位的标书报价数据及资质进行综合评审(报价、资质、业绩、信誉、经济实力等),合理最低价中标。
(2)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中标或未中标解释,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定标后投标单位在平台上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供应资格分包给他人。
4、发生以下情况的标书为废标:
(1)所有投标人回标中的最高价者;
(2)未加盖法定代表人章、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3)证照中有未通过年检或证照不全;
(4)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未按第(十二).1条提供相应回标文件;
(6)招标过程中有内外勾结、串标、围标、扰乱招标秩序的。
中标后按“中标通知书”要求时间、地点进行签约,合同由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报价等编制。
临建电线电缆招标文件.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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