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京广中路126号七一三所航海小区“三供一业”供电分离改造工程电缆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京广中路126号七一三所航海小区“三供一业”供电分离改造工程电缆采购标段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3、招标范围:电气一次部分、公用及商业设施配电电气部分、内网配电电气部分、外网配电电气部分电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4、项目地点:郑州七一三所航海小区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或是代理商;
3、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内容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 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209号金帝大厦北楼1101室;
3、报名时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最近三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9)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招标文件每份 1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6月6日9:00 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209号金帝大厦格林豪泰酒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人: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3997895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836885 1730385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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