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2017年城域网数通设备线缆及标签整治服务公开比选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具有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能力的应答人均可前来参加比选。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2017年城域网数通设备线缆及标签整治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SC-BX20171820
(电子采购编号:JLYD20170001256)
长春分公司采购2017年城域网数通设备线缆及标签整治服务;长春分公司共有已接维城域网数通设备290台(含部分铁通融合设备)涉及基站站点275个,在用端口约24000个,预计线缆整治数量24000条;预估含税金额为20.35万元。本项目为框架采购,具体服务费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完成整治服务;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 |
通信网络其他服务 |
项 |
1.00 |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须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机房整治服务等;
3、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为6%或小规模纳税人为3%);
4、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书;
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17时00分至2017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2、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2日14时00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苏州北街323号南楼214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1、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2、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3、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帐号:0229014210001435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李玲慧
联系电话: 0431-81919710
项目负责人:杨晰文
联系电话:15904438880,0431-81919711
邮箱:shtxzb_jl_yd@163.com
(1)在系统上完成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后,需要到代理公司进行比选文件费用交纳,交费方式为现场交费或银行电汇,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七、联系方式”;比选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注意事项:通过汇款购买的,汇款账户必须为应答人的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时须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注明所汇款项对应的项目编号和包件号(如有),同时需在完成汇款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31-81919710)
(2)现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前述三个事项的投诉,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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