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肇庆110千伏龟山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电缆采购项目
1.2招标人: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方式:专项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招标承办部门: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
1.8项目建设单位:肇庆市恒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9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标的清单情况如下: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中标比例 |
1 |
550 |
肇庆110千伏龟山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电缆采购项目 |
500 |
100%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报名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招标的经营权限。报名者必须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
2 |
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中标产品委托他人代工或贴牌生产。 |
3 |
具备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相关证书及年审资料)。 |
4 |
注册资本金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④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6 |
近一年内在网省公司、汇能及下属企业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发文、汇能公司发文为准): ①有虚假投标行为的(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②同类设备/材料在网省公司、汇能及下属企业内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汇能公司验证的。 |
7 |
近一年内在网省公司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发文为准): ③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验证的。 ④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验证的。 |
8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投标方可通过中国工网在线(http://www.gy-center.net)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下载投标意向书等资料。
4.2收费标准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工本费以投标单位基本户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银行转账回执,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2017031319200001747
4.3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材料(相关格式见附件1:报名资料)
(1)投标意向书;
(2)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4)投标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如委托需提供);
(5)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
注:所需提供的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对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交资料负责,如发现提交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其他情况,造成招标相关信息无法送达、投标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购买的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3:00-5:00;
(2)购买标书地点: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08室(肇庆市端州三路七巷35号景德路昊业商务大厦一楼)。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之后,招标人将不再接受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的申请,未在发售时间内购买标书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本次招标文件的发售只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等方式。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只接受现场递交的方式,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起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或在评标时作废除资格处理:
(1)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点所列基本要求的;
(2)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3)未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招标文件的;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6)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规定的。
招标人联系人:黄伟聪,电话:0758-2977383/1382263299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谭烨, 电话:0758-2977864/ 13929882520
招标人: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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