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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平寨航电工程控制电缆、电力电缆及其附件招标公告

发布人:电缆宝dianlanbao.com 发布日期:2019-11-27来源:电缆宝阅读数:536分享到:

清水江平寨航电工程控制电缆电力电缆及其附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7 14:30:54 招标公告

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控制电缆、电力电缆及其附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控制电缆、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交建设【2016】69号、黔发改交通【2016】295号批准,招标人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控制电缆、电力电缆及其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清水江属沅江干流的主源,平寨航电枢纽工程位于清水江干流中下游段,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双井镇平寨村上游峡谷出口,枢纽左岸为施秉县,右岸为台江县。

平寨航电枢纽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543m,多年平均流量110m3/s,水库总库容3829万m3,设计通航船舶吨级为500t,电站装机容量42MW。本工程以水库库容及设计通航船舶吨级确定工程等别为三等工程,工程规模为中型。

2.2建设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双井镇平寨村。

2.3供货工期:6 个月 。

2.4招标范围:控制电缆、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以及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参加联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施工现场。

2.6交货期:2020年4月30日(交货期如有调整,买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

最终交货时间以监理单位正式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电缆生产资质的专业制造(生产)商或者电缆制造(生产)商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2 一个制造(生产)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产品的制造(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制造(生产)商的产品参与该合同段的投标。如存在一个特许代理商代理一家以上的制造(生产)商的产品参与该合同段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供货。

3.5 制造商或者授权代理商须具有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6 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自行承诺);

3.7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自行承诺);

3.8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自行承诺);

3.10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与招投标有关的不良行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或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参加有关活动情况说明(自行承诺);

3.1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1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1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1月27日9 时至2019年12月4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8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开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

(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贵州省航务管理局投拆举报受理部门为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86500818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8402056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6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51-88402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编:100081

联系人:郑丽筠

电话:010-62108121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号正汇国际大厦B座9楼

联系人:鲁烽

电 话:0851-85826169

传 真:0851-85826169

邮 箱:machao@cntcitc.com.cn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3).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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